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2016年消防工作半年督查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6〕109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6-07-07 发布时间: 2016-07-08 00:19
文件有效性:

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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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6109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全市2016年消防工作半年督查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企业:

为切实掌握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2016年消防工作责任目标推进落实情况和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部署有关情况,依据《贵阳市201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市政府决定开展2016年消防工作落实情况半年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67182016720

二、督查对象

(一)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督办督查局、市生态文明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委、市农委、市水务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城管局、市体育局、市国资委、市粮食局、市法制局、市安监局、市人防办、市档案局、市文物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贵阳日报传媒集团、贵阳广播电视台、贵阳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贵阳供电局、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中国联通贵阳分公司、中石油贵阳分公司、中石化贵阳分公司、贵阳市烟草公司。

三、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年度消防目标工作。

1.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1)政府、行业有关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及编制“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情况;

2)各类消防经费预算批复和拨付情况;

3)建制镇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情况;

4)市政消火栓的补建和维护保养情况;

5)部队营房建设情况;

6)省、市、区(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和火灾隐患集中区域的整改推进情况;

7)消防工作纳入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管理服务平台情况;

8)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建设情况;

9)消防中队专职消防员招录执勤情况;

10)公安派出所消防文员招收情况;

11)农村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2.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1)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的制订情况;

2)本部门、行业、单位建立消防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建立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组织对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情况。

3)落实、推进《贵阳市201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其他有关情况。

(二)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1.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情况。

2.各级各部门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少数民族村寨、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为重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3.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辖区50%的重点单位、30%的街道和社区按照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4.区域联防建设情况。辖区50%的商业区,25%的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

长:张艺(市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韩家戟(市公安消防支队后勤处处长)

员:市督办督查局、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各1名,市公安消防支队工作人员2

联络员:何雪融(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参谋13765071999

检查单位:南明区、花溪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

第二组:

长:郑彪(市民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葛永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主任)

成员: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工作人员各1名,市公安消防支队工作人员3

联络员:汤晖(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参谋18885000785

检查单位:云岩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第三组:

长:方军祥(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副组长:隆爱云(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

员: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督办督查局工作人员各1名,市公安消防支队工作人员2

联络员:刘梅(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科长13985005500

检查单位:乌当区、观山湖区、清镇市

第四组:

长:先丽华(市卫生计生委副调研员)

副组长:陈焰(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副处长)

员:市安监局、市规划局工作人员各1名,市公安消防支队工作人员2

联络员:王鹏(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参谋13595034816

检查单位:息烽县、修文县

第五组:

长:熊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总工程师)

副组长:王瑞礼(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

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各1名,市公安消防支队工作人员2

联络员:王先进(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参谋15180871110

检查单位:白云区、开阳县、高新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

五、督查方法

(一)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1.听取区(市、县)政府, 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对督查内容的情况汇报;

2.对照督查内容检查工作印证档案资料;

3.实地抽查:省、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或火灾隐患集中区域1家;1个乡镇或社区、派出所;2家社会单位;10具市政消火栓。

(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1.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安监局、市规划局、市水务管理局、贵阳北控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照目标责任书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及本部门部署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及落实情况于2016722前将工作情况报送至市公安消防支队(联系人:孙晖;联系电话:15185087119。也可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QQ邮箱:1956049828@qq.com)。

2.实地抽查。实地检查各区(市、县)社会单位,掌握了解教育、卫生、民政、文广、旅游、住建、安监、民政、商务等消防安全行业主管部门履职情况。

六、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开展半年消防工作督查是落实全年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和市政府重点消防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各组考核时间安排由组长确定,车辆由组长单位解决,市公安消防支队为每组配备1辆工作用车。

(二)统一标准,严格检查。督查组要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逐项对照督查内容进行检查,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检查结束后,督查组要与被查单位交换意见,并将督查情况按照一单位一报的要求形成书面材料,于2016722日上午12:00前经组长审定后报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汇总后报市政府。

                                20167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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