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目标推进计划分解表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6〕112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6-07-08 发布时间: 2016-07-08 08:00
文件有效性:

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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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6112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工作

报告重点工作目标推进计划分解表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为确保市第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相关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现将《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目标推进计划分解表》(以下简称《推进计划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对《推进计划分解表》明确的目标任务,市政府分管领导要加强调度,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落实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安排部署到位、组织实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组织实施,有序高效推进

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推进计划分解表》明确的阶段性目标落到实处,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进度要求有序高效推进。

三、加强督促检查,严格问效问责

市政府分管领导要结合目标任务工作进度,统筹安排,采取专题督查、专项调研、现场办公等方式适时开展督查,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市督办督查局要对照《推进计划分解表》,将相关目标任务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切实加强对主要工作任务推进的督促检查,通过专项督查、联合督查、定期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对主要工作任务实行跟踪问效,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定期进行通报;对达不到进度要求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及时督办和帮助协调,对工作滞后且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提请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加强汇报反馈

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作进度和工作总结报送工作,明确专人作为联络员,分别于每季末25日前,将《推进计划分解表》中涉及本单位2016年的目标任务执行情况(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到邮箱)报市督办督查局(联系人:毛颜;联系电话:87989659;邮箱:mbb87989656@163com)。报送目标任务执行情况要真实、准确、客观、全面,以定量阐述为主,定性分析为辅,杜绝主观臆断和似是而非,保证信息畅通,促进工作衔接,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

 筑府办函112号附件

20167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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