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6〕108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6-07-06 发布时间: 2016-07-06 08:00
文件有效性:

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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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6108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2016420全省金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发〔201611号)、《省金融办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王玉祥(副市长)

副组长:吴义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小龙(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佳玲(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龚新民(市国资委常务副主任)

 王凯明(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处长)

 张舒袖(贵州银监局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处处长)

 周乐文(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贵阳党工委书记、审计中心主任)

员:赵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毛江波(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陆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书记)

 周文捷(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李乐启(市公安局副局长)

 孔德全(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元清(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彭玉荣(市农委副主任)

 蒋春光(市工商局副局长)

 唐  耘(市国税局副局长)

 刘雪梅(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黄顺江(修文县副县长)

 张海明(息烽县副县长)

 帅彬(开阳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罗佳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政府金融办代章。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农村信用社改革有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召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相关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以及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全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和建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工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组织开展对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绩效考评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相关信息,及时编报工作动态;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全市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中的综合协调、政策指导、信息沟通等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重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督促推进、绩效考核等工作。

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对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开展后续监测考核;指导做好支付系统接入等工作;在业务创新、宏观审慎管理、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率、金融债、金融市场培育等方面给予支持。

贵州银监局:负责政策辅导、入股企业资格核准、筹建及开业资料审查把关、行政许可审批、督促检查等工作;在新业务开展、不良资产处置、小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贵阳审计中心:发挥改革主体责任,负责制定贵阳市辖区内农村信用社改制工作规划,指导各改制农村信用社制定改制方案,加强对辖区内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的督促指导、协调联动和监测考核,帮助解决改制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帮助农村信用社做好各类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或骗贷、诈贷等违法违纪行为打击力度;公安及消防部门负责指导改制农村信用社做好安防、消防管理和证照办理等工作。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负责贯彻落实相关财税扶持及优惠政策;指导区(市、县)财税部门帮助改制农村信用社做好不良贷款化解、资产处置等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帮助改制农村信用社做好土地房屋等资产确权、手续完备以及相关证照的办理工作。

市农委:引导推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以及产权清晰、运作规范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入股。

市国资委:引导国有企业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或增资扩股,会同银行业监管部门筛选符合监管标准的企业清单,帮助农村信用社进行双向选择,市级国资出资部分,由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市工商局:负责指导全市工商(市场监督)系统做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注册登记等工作。

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政府: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农信社制定“一社一策”改制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改革工作,每月上报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改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01676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监局、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贵阳审计中心。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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