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规范化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6〕104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6-06-28 发布时间: 2016-06-28 18:40
文件有效性:

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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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6104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贵阳市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规范化技能培训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贵阳市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规范化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628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规范化

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规范化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103号)的要求,突出抓好“大扶贫”工作,通过整合各职能部门的优质培训资源,统筹做好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规范化技能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其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其实现就业创业达到脱贫致富的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

力争在5年内对我市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实现全员专业化、规范化、实用技术技能培训。通过培训,使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利于促进就业创业的实用技术或技能,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个、脱贫一户;创业一人、带动一片、激励一方”的目标。其中,2016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规范化技能培训31090人以上。

(二)工作原则。

1.整合资源。由各级人民政府牵头,全面整合人社、商务、农业、民政、旅游、移民搬迁、工青妇、教育、住建、安监等部门的培训资源,使各项培训资金向县集中,培训优惠政策向农村青壮年倾斜。

2.对象精准。全面摸清当地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底数,建立统一的培训对象基本信息台账并实名制管理,为精准实施规范化培训奠定基础。

3.培训规范。改变部门间各自为战、分散培训的做法,以县为单位统筹,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根据各类资金的使用规定,优先安排培训资金、师资、场地、实训实操设备,统一培训质量标准,实施规范化培训。

4.就业导向。根据用工主体的需求,充分尊重培训对象的意愿,通过合理引导,使培训项目贴近贫困农户、贴近当地主导产业、贴近市场的需求,发挥培训增就业、就业促脱贫的积极作用。

二、培训对象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及培训愿望的农村务农人员、农村留守妇女、水库移民和易地搬迁人员、闲散农村青壮年、返乡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原则上男性年龄在165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1645周岁之间,并根据实际需求适当放宽,但男性最高不超过60周岁,女性最高不超过55周岁。

三、工作措施

(一)围绕产业发展实施培训。根据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布局,各地结合地方实际并各有侧重,以制造业、建筑业、旅游业、家庭服务业等为依托,现代农业、大数据产业、农村电子商务等为重点,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采取多种措施,把培训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培训工作有序、有效快速推进。

1.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对拟转移和已转移未稳定就业的农村青壮年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后能尽快实现就近就地稳定转移就业。重点在工业产业聚集区、建筑行业、家庭服务业等实施。(牵头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扶贫办〕、市安监局、市移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2.现代农业实用人才培训。立足各地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实际,依托现代农业高效示范园、美丽乡村创建点、重点农副产品基地,大力开展畜牧、果树、蔬菜、茶叶、食用菌以及农机服务等技术培训。(牵头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农委〔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移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3.乡村特色旅游培训。在旅游景区周边和民族民俗村寨培养餐饮、住宿、乡村导游、旅游商品生产营销、特色手工艺品制作、民俗歌舞表演等旅游服务人才,促进旅游产业食、住、行、游、购、娱一条龙服务。(牵头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旅游产业发展委。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扶贫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4.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以电子商务发展为契机,农村电商普及为重点,大力实施电子商务技能人才、网络创业人才、村淘合伙人和农村经纪人培养,打造电商服务体系建设,打通特色产业营销和农村网购的渠道。(牵头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供销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5.大数据基础人才培训。按照我市大数据人才“十百千万”培训工程,着力打造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基础人才蓄水池,整合工信、教育、人社的资源,支持贵阳服务外包学院及其他培训机构,加大区域合作,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大力开展呼叫人才订单培养、短期培训工作。(牵头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6.创业培训。对有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经验的农村青壮年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牵头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二)精准组织培训对象。充分发挥县、乡(镇)政府及村支两委的作用,进村、入户、到人广泛宣传农村青壮年技能培训的优惠政策,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青壮年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个人情况、从业状况、技能水平、培训需求和愿望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培训需求台账,在各职能部门指导下,有针对性地组织参加培训。

(三)规范开展培训。

1.集中培训与其他多种方式相结合。一是可选择党校、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农技推广站等具有培训功能的机构,采取培训对象到培训机构集中培训。二是在乡、镇、村选取适合培训的场地,送设备派教师送教下乡集中办班。三是充分发挥远程网络教学、专家服务热线等便利学习方式的作用,与集中培训结合实施。四是采取政府给予培训对象补贴的方式,由培训对象根据各自需求选定培训机构和培训内容,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培训后根据取得的相应证书,将补助资金直接补贴给个人。

2.规范课程设置。培训内容分为基本素质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两部分。基本素质培训要将基础法律法规、进城务工须知、关爱家庭、防毒禁毒、疾病预防、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内容纳入培训课程。专业技能培训以学习实用技能为主,强化技能实操培训,实操课时与理论课时比不低于6:4,切实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3.规范培训时间。培训期限实行长短结合,也可根据各类培训特点,在一年内进行分段培训。除成熟的课程体系有明确规定外,技能培训时间原则上每天安排68个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0分钟。每班学员不超过60人不低于30人,培训教师不少于2人,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四)加强培训监管。各牵头部门为培训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对培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并通过跟班督促、普遍检查、随机抽查、培训过程拍照摄像、远程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监督,严防虚假培训、掺水培训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强化过程监督,保证培训的合规性、有效性和资金安全,对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照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开展培训质量评估。在培训结束时,要开展培训满意度调查,根据培训对象反映的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第三方监督作用,坚持结果导向、奖罚分明的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贵阳市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规范化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落实各项工作。各区(市、县)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科学规划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并指导实施,具体实施方案报市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数和资金数,据实分解并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各区(市、县)政府要加大对培训资金的投入力度,并按照省政府“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指导各部门加强协调沟通,统筹培训资源、统筹安排培训对象,在合规的前提下资金相互补充使用。

(三)强化任务落实。各区(市、县)政府和两级职能部门要积极引入市场化手段,采取政府补贴、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先训后补、服务外包等方式,广泛动员各类市场主体、社会资金参与,更好地发挥各项财政培训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四)强化监督检查。农村青壮年规范化技能培训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绩效目标考核,纳入政府督查范围按季督查,并建立月、季报分析制度、半年督查落实、年终考评制度。各区(市、县)要建立严格的培训监管责任制,按照谁组织、谁监管的原则实施,各区(市、县)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市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汇总上报。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情况接受省、市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开展情况好的进行表彰激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并适当扣减下一期的相应补助资金。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有关加强农村青壮年培训的方针政策,宣传技能成才和技能致富的典型事迹,力争让每一位农村青壮年都能了解政策、掌握政策、享受政策,要依托各新闻媒体加大对培训工作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的舆论宣传力度,营造培训促就业、培训促发展、促脱贫的浓厚氛围,培育“劳动光荣、技能宝贵”的浓厚氛围,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的良好环境。

附件:1.贵阳市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规范化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6年贵阳市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规范化技能培训目标任务分解表 ()

附件1

贵阳市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规范化技能培训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玉海(副市长)

副组长:刘本立(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卢祝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陆  明(市政府正县级督学)

        刘国玉(市科技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徐云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调研员)

        曾筱竹(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副主任)

        金  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副主任)

        廖昆丽(市民政局副局长)

        田  荣(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潘红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肖明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潘  剑(市农委副主任)

        刘桂均(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晓林(市审计局机关党委书记)

        王远志(市统计局副局长)

        潘  镇(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杨亚琦(市安监局副局长)

        代中尧(市移民局副局长)

        谢  畅(市供销社副主任)

        徐  兰(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雅琴(团市委副书记)

        赵姝英(市妇联副主席)

        王  斌(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卢祝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各成员单位不定时抽调人员到办公室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工作需要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代章。

抄送: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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