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6〕88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发布时间: | 2016-06-06 19:48 |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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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6〕8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第一批
突出交通堵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企业:
《2016年第一批突出交通堵点治理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6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6年第一批突出交通堵点治理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交通畅通度,加大常态性、周期性、顽固性交通堵点和市民反映强烈、意见较多的路段和节点治理工作力度,切实缓解交通拥堵,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陈刚书记提出的解决城市交通问题“注重整体设计,把握好重点问题优先解决;标本兼治,当前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总体要求,坚持“暴露一个堵点,整治一个堵点,畅通一个区域”的工作原则,充分认识缓解交通拥堵对于营造畅通、有序和安全的交通环境,展示城市形象,维护广大市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切实组织好突出交通堵点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半年有动作、一年见成效、两年有好转、三年上台阶”的目标,制定“一点一策”的治堵措施,重拳出击治堵。采取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方法,针对堵点堵因,对可通过主观努力解决的问题,加大城市管理、交通秩序管理力度、强化公交驾驶人员教育管理、优化占道施工组织、纠正“建管分离”现象等,立即行动,能做即做,力争三个月内治理完毕;对路网结构不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缺失等客观问题,由市交委牵头,各部门(单位)参与,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持续开展整治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三、治理内容
重点对梳理排查出当前较为突出的交通堵点27个(一环区域内16个)进行治理,主要分为5类,其中吸引源类5个、综合制堵类12个、人车冲突类3个、公交瓶颈类4个、施工类3个(具体见附表)。
(一)吸引源类:主要分布在医院、学校及商场等附近,由于客观上对车流的吸引量较大,在出入口及相邻周边区域形成交通拥堵。
(二)综合制堵类:一是道路网络结构不完善。区域道路标准较低、路面狭窄、断头路较多,与干道之间缺乏必要的道路联系,过境道路单一,通行能力严重不足。二是城市管理、交通管理等相对薄弱。占道摆摊现象及经营手推车行驶、非法营运车辆占道严重。三是片区基础设施薄弱。停车位紧缺,路边占道停车、乱停乱放现象严重。由此形成以节点为核心、辐射周边的交通拥堵点。
(三)人车冲突类:主要指由于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缺失,行人过街与车流交通矛盾较大,人车混行、人车抢道、乱穿马路等现象突出的交通堵点。
(四)公交瓶颈类:主要指因公交车辆站点临时停靠占据道路资源形成“交通瓶颈”,影响程度随公交进出情况动态变化。
(五)施工类:主要是轨道交通1、2号线,1.5环等重大建设项目开工建设,降低相关路段通行能力。
四、治理措施
(一)吸引源类交通堵点治理:对医院,采取改善出入口交通设计并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优化调整医院内部行车、停车交通组织,加强医院内部停车场停车管理,严格限制非就医车辆停放,切实保证有限车位为病患者服务;对学校采取继续坚持交警上下学定点值勤制度,保证送学生车辆即停即走,同时梳理学生出行信息和主要接送线路,适时开通“定制巴士”服务;对商场采取在出入口排队区域施划禁停标线,加强民警执法及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消除排队停车车辆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并按照老城核心区“以静制动”总体原则,逐步提高停车收费标准,限制商业停车供给,引导市民公交出行或就近购物。
(二)综合制堵类交通拥堵点治理:采取由辖区政府牵头组织实施综合执法,清理各类经营占道,同步完善人行通道,专项治理整顿占道停车,同步打击非法营运,逐步打通断头路,保证道路微循环畅通、有效缓解主干道交通压力,并成立综合治理小组进行常态化管理。
(三)人车冲突类交通堵点治理:采取改善车行条件,拓宽局部车道提高通行效率,完善人行过街设施,缓解人车矛盾,控制车流交汇等措施缓解堵点交通状况,同时严格管理洒水车、隔离栅栏清洗车、垃圾清运车等部分市政作业车辆,尽可能改为夜间作业,缓解白天市区交通高峰时段通行压力。
(四)公交瓶颈类治理:针对贵阳公交车辆运营速度呈逐年下降趋势,采取线路优化调整,减少站点公交车辆停车需求总量;推行公交信号优先,减少交叉口进站口公交左转;在有条件的路段试行“公交优先道”;拓建公交港湾车站,在老城区核心区域有条件的道路上开辟公交港湾停靠站,或结合轨道施工、1.5环施工、大十字人防工程施工同步建设公交港湾停靠站,确保公交车辆进站停车;对人流较密集公交站点采取公交车上电子警察对违停车辆进行执法取证等措施,避免公交车站长期被私家车、摊贩占据,提高公交车辆利用率和分担率。
(五)施工类交通堵点治理:采取由市交委统筹协调,各市直部门共同研究,对现状施工堵点和新增施工堵点逐个进行分析,以全力保障城市公交通行为核心,综合考虑施工点不断叠加后老城区交通承受能力,在全面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分析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各个市政工程施工区域占道标准,并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完善优化设计方案,完善施工组织,减少道路占用,尽最大可能优化城市交通组织方案,降低工程建设对交通环境的不利影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市、县)、市有关部门要提高对突出交通堵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整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并强化检查督导,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市交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议,推动突出交通堵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责任分工扎实工作,相互加强沟通联系,增强工作主动性,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合力,确保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共同开展整治工作,力求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宣传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开展突出交通堵点治理的重要意义,树立“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靠人民”的全民参与意识和群众监督机制。对于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加强舆论引导,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广大群众积极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总结,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要将突出交通堵点治理工作制度化,整合公安交管、城管、运管等执法力量,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常抓不懈,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形成长效机制。
(五)加大督查力度,严肃追究问责。突出交通堵点治理工作要坚持督查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三级督办,市督办督查局要牵头开展专项督查,每月就全市治堵工作形成专报上报市政府,对查找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推诿扯皮、履职不严、工作拖拉、办事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一律进行责任倒查、从严处理;并对各单位(部门)治堵工作进行季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
附件:2016年第一批突出交通堵点治理工作责任分解表(附件略)
抄送:宏立城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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