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6〕68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6-04-21 | 发布时间: | 2016-04-21 17:51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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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6〕6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贵阳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刘文新(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少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兰义彤(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刘玉海(副市长)
高卫东(副市长、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陈小刚(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徐 昊(副市长)
钟汰甬(副市长)
专职副组长:王玉祥(副市长)
成 员:刘 刚(市长助理)
安九熊(市政府秘书长)
刘本立(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杨忠德(市委副秘书长、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熊国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铁建办主任)
谭承忠(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雪丽(市政府副秘书长)
邓龙江(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义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本荣(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唐振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常务副主任)
袁云龙(市旅游产业发展委主任)
俞 洋(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孙华忠(市生态文明委主任)
陈国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常务副局长)
丁 振(市交委主任)
田 平(市农委主任)
蔡心红(市商务局局长)
陈德勇(市城管局局长)
韦鸿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魏燕飞(市安监局局长)
杜林林(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 强(市质监局副局长)
先清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王 灏(市爱卫办主任)
李世永(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林 刚(云岩区政府区长)
张海波(南明区政府区长)
梅 俊(花溪区政府区长)
唐兴伦(乌当区政府区长)
邹 杰(白云区政府区长)
唐 矛(观山湖区政府区长)
李 瑞(清镇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
佘 龙(修文县政府县长)
卓 飞(息烽县政府县长)
李仕勇(开阳县政府县长)
黄昌祥(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向子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曾文平(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
韩 勇(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王 森(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孙京龙(成都铁路局贵阳办事处副主任)
唐诗词(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总经理)
陈正耀(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总经理)
陈 林(中国联通贵阳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玉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刚、张雪丽、袁云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大检查各项工作。同时,设立旅游市场整治组、交通秩序整治组、旅游安全整治组、网络信息整治组、环境整治组、宣传组、督查组。
二、职责和分工
(一)旅游市场整治组。
组 长:王玉祥
副组长:张雪丽袁云龙
牵头单位:市旅游产业发展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1.负责牵头组织对旅游市场秩序的整治工作;对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联合相关部门查处“黑社”、“黑导”等非法经营行为;负责及时处理旅游投诉。2.负责开展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严肃查处旅游行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欺诈宰客、低价倾销,以及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问题。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系统的作用,依法受理游客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整顿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等。3.依法开展打击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人员,及时查处强迫消费、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等。4.负责对旅游演出、娱乐场所文化经营活动等方面的投诉处理和案件查处等。5.开展对旅游市场中的虚假广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垄断行为、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6.开展针对旅游纪念品市场侵权假冒问题的查处,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7.开展对涉旅企业食品卫生大检查。
(二)交通秩序整治组。
组 长:高卫东
副组长:谭承忠丁振
牵头单位:市交委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铁路局贵阳办事处,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1.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督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交通运输部门在管养公路沿线范围内依法设置的景区、景点指示牌被遮挡的投诉处理等。2.开展打击无证(牌)非法从事旅游客运行为;重点查处旅游客运(车辆、船舶)经营者不履行义务,不按旅游客运服务质量规范提供服务等各类旅游客运违规行为,处置纠纷,督促提高客运服务质量;加强高速公路服务设施和服务环境的监管;加强对旅游车辆、船舶的安全检查等。3.铁路和民航部门负责加强铁路及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维护旅游者票务退改签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倒卖票务行为;配合打击相关站点“黑车”营运行为;配合旅游部门共同治理旅游不文明行为等。
(三)旅游安全整治组。
组 长:王玉祥
副组长:张雪丽袁云龙
牵头单位:市旅游产业发展委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1.统筹协调对宾馆酒店、旅游景区、旅游客运等涉旅企业的行业检查。依法组织对发生安全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处理。2.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工作,指导实施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打击“两抢一盗”和娱乐场所“黄、赌、毒”违法行为,加大景区(点)、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巡逻布控力度;负责维护和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开展全市社会治安秩序、社会稳定隐患排查以及各类交通事故处理工作。3.开展涉旅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服务行业的消防大检查,排查隐患、督促整治。4.开展对旅游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宾馆酒店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对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投诉举报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5.开展对全市餐饮企业(点)的食品安全检查,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网络信息整治组。
组 长:徐 昊
副组长:邓龙江唐振江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中国联通贵阳分公司,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1.开展打击查处网络、报刊杂志等旅游虚假广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2.加强对电信和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服务的管理;督促电信企业和旅游互联网企业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配合开展在线旅游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配合处理网上虚假旅游广告信息等。3.清理网上虚假旅游信息,查处发布各类误导、欺诈消费者等虚假旅游信息的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等。
(五)环境整治组。
组 长:钟汰甬
副组长:熊国玺陈德勇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文明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农委、市爱卫办,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1.开展对城区、旅游景区(点)周边环境卫生检查整治。2.开展城市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内的卫生环境整治工作。3.督促旅游景区(点)、公园核定游客最大承载量,并做好游客流量控制,防止发生破坏生态保护的行为。4.开展对风景名胜区的服务质量、卫生环境大检查。
(六)宣传组。
组 长:兰义彤
副组长:陈本荣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围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主题,开展对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大检查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曝光查处的违法行为,倡导文明旅游,营造“处处是环境,人人是形象”的良好氛围。
(七)督查组。
组 长:陈少荣
副组长:杨忠德吴义宁
牵头单位:市督办督查局
责任单位: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1.开展对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大检查各组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2.以暗访的形式进行抽查,督促相关部门及区(市、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到位。3.对工作推动不力的,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三、检查时间
2016年4月22日—2016年5月22日。
四、工作要求
1.各牵头单位要立即组织责任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各组细化检查子方案,明确具体抽调人员,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2.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要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辖区内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整治工作;同时配合市级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
3.各组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旅游市场联合监管和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4.各牵头单位和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于2016年4月21日前将各组细化检查方案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6年5月24日前报送各组检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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