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调度工作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6〕61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6-04-13 发布时间: 2016-04-13 16:56
文件有效性:

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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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661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调度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全面准确把握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增强经济运行调度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及时研究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调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经济运行监测和调度机制

(一)调度会议。市政府对经济运行的监测调度分为市领导调度和部门调度两个层次。市领导调度包括市长全面调度、常务副市长综合调度和各分管副市长专题调度,原则上由市领导本人亲自主持调度会,确有特殊情况的,可委托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主持调度。部门调度由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调度。

1.市长调度会。原则上市长每季度末召开全市经济综合分析调度会(可与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合并召开)。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和副市长、秘书长和各分管副秘书长、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和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调度会听取常务副市长关于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综合分析调度汇报;各分管副市长对分管领域的经济运行情况汇报;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或书面汇报;对需由市政府层面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2.常务副市长调度会。原则上常务副市长每月召开一次综合分析调度会。涉及调度内容的副市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和市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参会。调度会听取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统计局关于全市经济运行和项目建设情况的综合分析汇报,各区(市、县、开发区)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研究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县、开发区)提出的需由有关部门协调或市政府层面解决的问题。调度会情况由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会同市统计局和市发展改革委梳理汇总后报市长。

3.副市长调度会。副市长每旬召开专题分析调度会。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各区(市、县、开发区)分管负责人和对口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会。调度会听取所分管市有关部门对本行业当前经济运行情况和相关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情况的汇报;研究各区(市、县、开发区)梳理提出需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对涉及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报市政府审定。调度会情况由市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会同行业部门梳理汇总后报市长、常务副市长。

4.部门行业调度会。市有关部门每周召开行业经济运行调度会(每季末月,实行日调度机制)。由各部门主要或分管负责人召集,重点对全市本行业、各区(市、县、开发区)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和相关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应对措施,协调解决问题。对需由市政府层面解决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报分管副市长研究解决。调度会情况由市相关部门报分管副市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二)调度内容。按照市政府领导分工,重点对分管领域的指标进度、项目推进、固定资产投资、企业运行、产业(企业)培育等情况进行调度。

1.指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支撑GDP增长的主要指标、增比进位相关指标(详见附件);全年“3100新增上规(上限)企业目标;其它需要调度的指标(按指标所属领域和行业,由各分管副市长统筹调度)。

2.项目:全市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建设、运营情况(按项目〔企业〕所属领域和行业,由各分管副市长统筹调度)。

3.重点:针对增速回落较大、增速位次下降较多、目标进度完成较差、与目标差距较大的指标,深入分析查找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和措施。对项目推进、企业运行、产业培育等过程中,需要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由市行业主管部门报分管副市长研究解决,特别重大的事项,报市政府按程序决策。

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一)部门分类台帐信息机制。市有关部门根据所负责的指标和行业管理职能建立部门信息分类台帐,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企业或项目数据,主动了解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企业运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将行业预警分析和监测分析情况报分管副市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等市有关部门和区(市、县、开发区)。

(二)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统计局负责建立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平台,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部门报送的调度数据和预警分析报告并进行综合分析。市统计局负责经济运行预警监测,及时提供全市主要经济指标预计完成情况表,并向市有关部门和区(市、县、开发区)通报动态监测情况。

(三)信息联动共享机制。市级发改、财政、工信、商务、农业、住建、旅游、金融、投促等涉及经济运行调度的责任部门每月定期交换工作信息,市有关部门每月15日前将相关信息分别送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统计局汇总(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李波,联系电话:13985051504;市统计局联系人:杨云,联系电话:13985157572)。市发展改革委承担经济运行调度的牵头职能,市统计局承担经济运行监测的职能,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每月共同编制《全市综合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和《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报市政府领导,并抄送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四)部门重要事项专报机制。市有关部门发现经济运行中本行业、本领域的异常、特殊、重要等事项,要立即向分管副市长和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专题报告,由分管副市长迅速组织研究。

三、完善督查督办机制

(一)市长调度会议定事项,由市督办督查局牵头进行专项督查,并按要求形成专项督查报告报市政府。

(二)常务副市长调度会议定的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会同市有关部门进行专项督查,并及时将督查情况向市领导报告。

(三)副市长调度会议定的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厅对应处室会同市有关部门进行专项督查,并及时将督查情况向市领导报告。

附件:1.主要经济指标责任分解表(略)

 2.全省增比进位指标责任分解表(略)

 3.支撑GDP增长主要指标责任分解表(略)

         20164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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