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6〕54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6-04-11 | 发布时间: | 2016-04-11 17:31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筑府办函〔2016〕54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成立贵阳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原贵阳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立贵阳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玉海(副市长)
副组长:刘本立(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卢祝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刘 晟(市法院副院长)
陈本荣(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周翔(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陆 明(市教育局副局长)
余国华(市科技局副局长)
冯守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刘 毅(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洪溢(市民政局副局长)
赵 称(市司法局副局长)
田 荣(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潘红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春生(市国土资源局总规划师)
陈国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常务副局长)
林昌顺(市交委副主任)
潘 剑(市农委副主任)
刘 瑜(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 敏(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王远志(市统计局副局长)
熊 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总工程师)
龚新民(市国资委常务副主任)
邓发权(市安监局副局长)
蒋春光(市工商局副局长)
何 勇(市法制局副局长)
宋世群(市国税局副局长)
刘雪梅(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徐 兰(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雅琴(团市委副书记)
赵姝英(市妇联副主席)
杨 琪(贵阳银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潘红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指示精神,组织拟订和审议全市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推动全市农民工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统筹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启用印章
根据省、市印章管理有关规定,刻制“贵阳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及“贵阳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各一枚,自2016年4月1日启用。原“贵阳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印章废止停用。
附件:1.启用印章(印模)(略)
2.废止印章(印模)(略)
2016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创文章,作者:市政府办公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38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