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6〕30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6-03-08 | 发布时间: | 2016-03-08 17:43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筑府办函〔2016〕30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
贵阳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专家组建议
进行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情况的通报》(建办城函〔2016〕97号),贵阳市通过了2015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复查专家组就我市节水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改进建议。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专家组建议进行任务分解,请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做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节水管理机构,加大财政投入,全面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为今后深化节水管理工作持续开展企业(单位)和小区的创建等提供保障”的建议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水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节水办、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供水总公司。
二、关于“加快再生水处理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扩大再生水的供水范围和用途,提高用于工业和杂用水的比例,将再生水纳入城市水资源统筹范围”的建议
牵头单位:市水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生态文明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统计局、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三、关于“结合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城市雨、污管网的建设和城市雨水的综合利用,节水减排和降低面源污染,减轻城市淹水易涝局面”的建议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文明委、市规划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城管局、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
四、关于“继续加大力度对城市老旧供水管网的改造,加强用水管理,加强对管网的巡查、测漏和维护,进一步降低城市供水管网的漏损率”的建议
牵头单位:市水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文明委、市城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供水总公司。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国家节水
型城市复查情况的通报
2016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略)
原创文章,作者:市政府办公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38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