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充实贵阳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6〕12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6-02-02 发布时间: 2016-02-02 19:34
文件有效性:

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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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612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调整充实贵阳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云岩区、南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贵阳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充实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玉祥(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谭承忠(市政府副秘书长)

        韦鸿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成  员:郭  敏(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曾筱竹(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副主任)

        方军祥(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田  荣(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肖  昂(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高小文(市生态文明委副主任)

        赵  俊(市城管局副局长)

        曹  阳(市法制局副局长)

        肖明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崔  琪(市规划局法规处处长)

        李  成(市棚户区城改办副主任)

        王  俊(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卢民建(市文物局局长)

        张仁惠(市住投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涟叶(贵阳供电局副局长)

        孙蓓红(云岩区政府副区长)

        张红梅(南明区政府副区长)

贵阳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资料收集整理组、项目征收拆迁及周边环境整治组、规划设计及文物修缮组、资金筹措组、布展及利用组、督办督查组等7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谭承忠(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王  俊(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成  员:郭  敏(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曾筱竹(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副主任)

        方军祥(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田  荣(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肖  昂(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高小文(市生态文明委副主任)

        赵  俊(市城管局副局长)

        曹  阳(市法制局副局长)

        卢民建(市文物局局长)

        肖明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崔  琪(市规划局法规处处长)

        李  成(市棚户区城改办副主任)

        张仁惠(市住投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涟叶(贵阳供电局副局长)

        孙蓓红(云岩区政府副区长)

        张红梅(南明区政府副区长)

职  责:1.负责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2.实行月调度制度,集中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3.实行信息专报制度,每周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有关部门报送相关工作信息;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料收集整理组。

组  长:王  俊(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郭  敏(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职  责:1.完成达德学校旧址、八路军驻贵阳办事处旧址和《新华日报》贵阳分销处旧址文物征集、3d扫描技术拍摄工作,征集一批高质量的实物和文本资料、图片资料等;2.完成《新华日报》贵阳分销处、八路军驻贵阳办事处和图云关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救护队在贵阳影响和作用的系统挖掘整理和研究工作;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项目征收拆迁及周边环境整治组。

组  长:孙蓓红(云岩区政府副区长)

        张红梅(南明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  成(市棚户区城改办副主任)

        赵  俊(市城管局副局长)

        高小文(市生态文明委副主任)

        肖明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张仁惠(市住投公司总经理助理)

职  责:1.负责将八路军驻贵阳办事处旧址纳入全市非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项目;2.完成《新华日报》贵阳分销处旧址、八路军贵阳办事处旧址征收拆迁工作;3.完成《新华日报》贵阳分销处旧址、八路军贵阳办事处旧址、林青就义处及达德学校旧址周边环境整治工作;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规划设计及文物修缮组。

组  长:王  俊(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副组长:卢民建(市文物局局长)

        崔  琪(市规划局法规处处长)

        孙蓓红(云岩区政府副区长)

        张红梅(南明区政府副区长)

        李涟叶(贵阳供电局副局长)

职  责:1.负责于20163月底前完成林青就义处、达德学校旧址、八路军驻贵阳办事处旧址和《新华日报》贵阳分销处旧址文物修缮方案设计,其中林青就义处按照小型烈士陵园的标准设计;2.组织实施林青就义处、达德学校旧址、八路军驻贵阳办事处旧址和《新华日报》贵阳分销处旧址文物修缮;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资金筹措组。

组  长:田  荣(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副组长:卢民建(市文物局局长)

        孙蓓红(云岩区政府副区长)

        张红梅(南明区政府副区长)

职  责:1.负责将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2.通过多渠道,积极向国家、省文物管理部门争取专项资金;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筹措资金用于辖区文物遗址的征拆工作;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布展及利用组。

组  长:王  俊(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曾筱竹(市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副组长:卢民建(市文物局局长)

        郭  敏(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崔  琪(市规划局法规处处长)

        孙蓓红(云岩区政府副区长)

        张红梅(南明区政府副区长)

职  责:1.完成《新华日报》贵阳分销处旧址、八路军办事处旧址、达德学校旧址陈列馆展陈提升方案设计;2.组织实施《新华日报》贵阳分销处旧址、八路军办事处旧址、达德学校旧址陈列馆展陈,实现对外开放;3.待红色文化遗址修缮建设完成后,将其设计、打捆成线,纳入我市红色旅游线路中进行宣传、推广;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督办督查组。

组  长:方军祥(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  俊(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职  责:1.负责对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中推诿扯皮、推进滞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红色文化遗址是我市的重要文脉,是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强力推进贵阳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工作。

(二)科学规划,精细施工。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工作,要按照“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精细完成”的原则组织实施,工作推进中要做到精致、细致、极致。设计要严格遵循“修旧如旧”原则,保证文物本体的布局、原来形制和结构不变,尽可能利用原物保证文物本体原料不变。

(三)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各工作组及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红色文化遗址项目,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做到快事快办、特事特办,尽可能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待办时间,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2016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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