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申报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组织领导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6〕5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6-01-20 发布时间: 2016-01-20 17:21
文件有效性:

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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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65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

申报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

工作组织领导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开展贵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贵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以下简称双创示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贵阳市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工作组

成立贵阳市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工作组,统筹协调双创示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  昊(副市长)

副组长:刘小龙(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家雄(市科技局副局长)

        冯守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麻晓刚(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桂均(市商务局副局长)

        杜林林(市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周文捷(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涂  波(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副主任)

        莫  智(市司法局副局长)

        潘红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江生(市农委副主任)

        张  缨(市统计局副局长)

        程  宁(市质监局副局长)

        何  勇(市法制局副局长)

        吴宏春(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宋世群(市国税局副局长)

        刘元浩(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简  毅(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芮  金(市道路运输局局长)

        周  勤(云岩区政府副区长)

        廖正林(南明区政府副区长)

        管  路(花溪区园区办常务副主任)

        汪  杰(乌当区政府副区长)

        安  宁(白云区政府副区长)

        邱  斌(观山湖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张明权(清镇市政府副市长)

        廖  勇(修文县政府副县长)

        刘凤刚(息烽县政府副县长)

        成  强(开阳县政府副县长)

        杨  菲(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余大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施  波(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

        兰  京(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承担贵阳市小微企业双创示范的日常工作。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要比照设立相应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责,出台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督查

进一步强化双创示范工作的进度情况督促检查工作,建立双创示范工作组约谈机制,对不重视、不作为的双创示范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一)由双创示范工作组办公室向双创示范工作开展不力的工作组成员单位发送整改通知书。

(二)整改通知书发出两日内未整改的,由双创示范工作组副组长对该单位双创示范工作组成员进行约谈。

(三)双创示范工作组副组长约谈后两日内未整改的,由双创示范工作组组长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201612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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