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5〕195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5-12-24 | 发布时间: | 2015-12-24 19:31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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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5〕195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启用贵阳市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府办发〔2013〕91号),贵阳市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已正式成立。为方便开展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印章管理的有关规定,刻制“贵阳市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和“贵阳市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印章,自2015年12月28日启用。
附件:启用印章(印模)
2015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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