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5〕194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5-12-24 | 发布时间: | 2015-12-24 19:31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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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5〕194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启用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根据《省编委办关于组建贵阳市交通委员会(贵阳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编办发〔2015〕1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交通委员会(贵阳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筑府办发〔2015〕26号),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已正式组建完成。按照省、市有关印章管理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印章自2015年12月28日启用,原贵阳市交通运输局印章同时废止并及时交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附件:1.启用印章(印模)
2.废止印章(印模)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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