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开展全省第四次森林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5〕188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5-12-07 发布时间: 2015-12-07 18:39
文件有效性:

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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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5188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贵阳市开展全省第四次森林资源普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开展全省第四次森林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127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开展全省

第四次森林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第四次森林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39号)和《贵州省第四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方案》要求,为保质保量完成我市本次森林资源普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森林资源普查是为了全面查清森林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功能、效益,分析评价森林资源动态变化的林业基础性调查工作,其调查得出的结果,为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林业方针政策、编制规划提供可靠的基础信息。本次森林资源普查距上次普查已有十年,全面查清我市各区(市、县)及森林经营管理单位的森林资源现状,科学制定未来10年森林经营目标及林业发展方针政策,既是适应新形势对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服务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同步小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

二、范围和内容

(一)调查范围。本次森林资源普查以县为单位开展,全市共分为15个调查单位,分别是:10个行政区(市、县)及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市属国有林场(长坡岭林场、顺海林场),2个省属国有林场(扎佐林场、省林科院试验林场)。

(二)调查内容。

1.基本内容:区划、调绘和核实林业用地和森林地块的小班界线,调查森林和林地面积,调查森林和林木的蓄积,调查非林地上的森林和未成林造林地面积、调查与森林资源有关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生态环境因素,调查各类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年龄结构和生态效益状况,调查古树大树名木的名称、地点、基础数据、数量、健康状况生境现状及受威胁因素和程度,调查林业主管部门和林业企事业单位所在位置的地名、坐标等地理信息。

2.专题内容:贵阳市乌江干流及一级支流汇水区域、珠江流域汇水区域林地、森林专项调查;贵阳市大、中型水库汇水区域林地、森林专项调查;贵阳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林地、森林专项调查;贵阳市25度以上坡耕地、1525度坡耕地专项调查;贵阳市挖砂、采石、采矿土地及工程迹地专项调查;贵阳市(第一、第二)环城林带林地、森林专项调查;贵阳市铁路、国道、省道、高等级公路、城市快速干道景观带专项调查;高新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省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等重点开发区域林地、森林专项调查;贵阳市建成区、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绿化状况专项调查等专项调查内容,形成专题调查成果报告。

三、时间安排

本次森林资源普查时间约为2年,其中县级外业调查不超过9个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1.前期准备阶段(20151210前):主要完成市、县级普查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部署、经费筹集、设备购买、调查队伍组织、技术培训、资料收集与调查软件、最新遥感数据采购等工作。

2.外业调查阶段(201512112016831):主要完成各调查单位的外业调查和各级外业质量检查。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2个市属国有林场(长坡岭林场、顺海林场)、2个省林业厅直属国有林场(扎佐林场、省林科院试验林场)等14个调查单位要在2016531前完成该阶段工作,开阳县要在2016831前完成该阶段工作。

3.内业处理和成果制作阶段(2016912017331):主要完成内业处理、各级内业质量检查、县、市级普查成果的编制、审查、验收及成果发布。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2个市属国有林场(长坡岭林场、顺海林场)、2个省林业厅直属国有林场(扎佐林场、省林科院试验林场)等14个调查单位要在2016831前完成该阶段工作,开阳县要在20161130前完成该阶段工作。各调查单位要在2017331前上交普查市级成果及专题调查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市第四次森林资源普查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贵阳市森林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附后),负责本次森林资源普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等工作。各区(县、市)政府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工作难题。

(二)加强部门协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次普查工作。市、县两级林业部门要及时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进行检查,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难题,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区(市、县)要按林地面积、非林地上的森林面积和非林地上的未成林造林地面积三者之和为基础计算调查面积,结合具体情况安排调查经费,标准为:原则上每亩至少1元。各级财政要将森林资源普查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优化林业专项资金结构,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林业部门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质量管理。各区(市、县)要认真组织学习全省第四次森林资源普查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操作细则等系列文件,按照要求及时开展调查工作。调查成果应实事求是反映森林资源现状,并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公益林界定成果相衔接。实行调查质量责任追究制,将调查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对调查工作各环节实施全程质量管理,确保成果真实可靠。

(五)加强制度建设。本次森林资源普查工作按照省级指导和质量检查管理办法、省级质量检查办法、工作调度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制度实施管理,同时实行调查会议制度、督促制度、保密制度、安全制度、调度和信息报送制度、检查评比制度等。

(六)加强督查考核。为确保第四次森林资源普查工作的质量和进度,要按照旬调度,月公布、季通报、年考核的要求,加强调度和监督,将各地普查工作的资金投入、工作进度和普查质量纳入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并提高其所占权重,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滞后或质量较差的区(市、县)给予全市通报,并抄报省林业厅。

附件:贵阳市森林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附件

贵阳市森林资源

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钟汰甬(副市长)

副组长:吴义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华忠(市生态文明委主任)

    员:沈   青(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副书记)

 陈德勇(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廖昆丽(市民政局副局长)

 华   晓(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元清(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阳 刚(市规划监察支队支队长)

 林昌顺(市交委副主任)

 李宏清(市农委总畜牧师)

 张义强(市水务管理局总工程师)

 张   缨(市统计局副局长)

 虞苏青(市气象局副局长)

 罗恩华(市生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

 敖    俊(市生态文明委总工程师)

 陈    卫(云岩区政府副区长)

 姜    华(南明区政府副区长)

 马  彪(花溪区政府副区长)

 张书云(乌当区政府副区长)

 王益彬(白云区政府副区长)

 张进黔(观山湖区政府副区长)

 宋显胤(清镇市政府副市长)

 王天镜(修文县政府副县长)

 徐   艳(息烽县政府副县长)

 帅   彬(开阳县政府副县长)

 张建军(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 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志荣(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建春(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生态文明委,孙华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恩华、敖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市生态文明委:负责全市森林资源普查工作组织、方案编制、技术培训、方案审查、工作调度、质量检查、督查考核、检查验收、成果审查等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提供石漠化治理区域植被恢复等相关成果资料。

市督办督查局:根据工作需要,参与本次普查的进度、质量督促检查,对不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的,负责拟定督查通报,督促整改。

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县级行政区划边界图。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全市森林资源普查经费(外业调查、专项调查、成果报告编制等经费),确保贵阳市森林资源普查工作正常开展。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国土资源详查高清影像、15度以上坡耕地规划等资料;负责提供乡(镇)、行政村区划边界图。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已建、在建或拟建省、市、县、乡、村级公路、高等级公路规划图;负责提供省、市、县、乡、村级公路道路绿化规划布局图。

市农委:负责提供“十二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十三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等。

市水务管理局:负责提供贵阳市乌江干流及一级支流汇水区域、珠江流域汇水区域面积;贵阳市大、中型水库汇水区域面积基础资料。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调查所需的“十二五”期间社会经济发展年度统计资料。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我市“十二五”期间城乡气象资料等。

市规划局:负责提供最新的建成区、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以及高新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省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等重点开发区域专项规划。

各区(市、县)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该区范围内森林资源普查的组织工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向花溪区按时提交森林资源普查成果资料。

高新开发区负责配合观山湖区、白云区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工作,落实必要的调查工作经费;贵阳综合保税区负责配合白云区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工作,落实必要的调查工作经费;贵州省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配合南明区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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