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5〕64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5-04-13 | 发布时间: | 2015-04-13 08:0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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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5〕64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转发《贵州“省长留言板”网民留言办理工作
计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现将《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印发〈贵州“省长留言板”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计分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督函〔2015〕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办理网民留言转办件,并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厅反馈。如未按要求办理、反馈,将严肃追究责任。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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