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4〕181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4-11-17 | 发布时间: | 2014-11-17 08:0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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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4〕181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启用贵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领导小组及综合协调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4〕28号),贵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已正式成立。为方面开展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印章管理的有关规定,刻制“贵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和“贵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印章,自2014年11月14日启用。
附件:启用印章(印模)(略)
2014年11月17日
抄送:市纪委,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贵阳警备区,
武警贵阳市支队。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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