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任〔2022〕13号关于石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云府任〔2022〕13号

关于石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经研究,区人民政府决定:

石野同志任云岩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桂传雄同志任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云岩区市西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赵婧同志任云岩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熊国萍同志任云岩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所长(副科长级);

左力同志任云岩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主任;

高霄飞同志不再担任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云岩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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