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4〕138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4-08-14 | 发布时间: | 2014-08-14 08:0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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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4〕13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意见〉
贵阳市任务细化分解表》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意见〉任务细化分解表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62号)要求,为切实落实有关政策,加快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意见〉贵阳市任务细化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统筹推进。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所明确的任务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照定时间表、定路线图、定责任人、定工作量的要求,进一步对照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统筹推进。
二、加强协作,狠抓落实。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履行牵头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需有关部门或区(市、县)协调的,要主动征求意见,会商研究;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责任单位开展工作,及时向责任单位提供有关工作进展落实情况。
三、强化监督,及时反馈。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调度工作落实进展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年度任务或目标,分别于2014年8月18日、12月15日前,将牵头承办事项进展落实情况书面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联系人:邱新智,联系电话:7987176,传真:7989677,邮箱:502720956@qq.com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汇总后按程序报市政府。
附件:《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意见》贵阳市任务细化分解
表
2014年8月14日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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