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通〔2012〕92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2-08-08 | 发布时间: | 2012-08-08 17:08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筑府办通〔2012〕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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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贵阳市科技惠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做好国家科技惠民计划在我市的协调领导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科技惠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玉海(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唐振江(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永佳(市科技局局长)
张海涛(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李新隆(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夏世飞(市科技局副局长)
田 荣(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何道德(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副局长)
李玉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石 磊(市公安局副局长)
洪 阳(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光建(市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科技局,由胡永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夏世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各成员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科技惠民计划工作的决策部署;
2.统筹协调解决国家科技惠民计划申报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组织编制、申报、实施管理;
2.负责项目承担单位的遴选;
3.协调落实资金、政策、人才等保障条件;
4.负责科技惠民计划工作中的日常事务:策划、受理和组织申报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开展咨询论证;设立由技术专家、用户、管理者参与的项目实施专家组,对项目提供技术和管理咨询;建立覆盖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电子、音像、文字、数据等材料档案;及时组织和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报送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和验收申请;
5.指导各区、市、县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科技惠民计划相关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全市科技惠民计划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领导小组关于科技惠民计划工作的政策措施、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各有关单位主要职责
1.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落实;
2.市环境保护局、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归口管理的科技惠民计划支持领域(行业)的科技需求征集、项目策划并向市科技局申报。
三、其它事项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科技惠民计划工作需要,及时成立科技惠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经费和办公等条件,积极配合做好所辖行政区域内科技惠民计划的组织申报与实施工作。
2012年8月8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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