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任〔2023〕17号
关于李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经研究,区人民政府决定:
李 力同志任云岩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副科长级);
董 翔同志任云岩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副科长级);
蔡 飞同志任云岩区楼宇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副科长级);
李代容同志任贵阳市第七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潘静雯同志任贵阳市第十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正荣同志不再担任云岩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赵 翔同志不再担任云岩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副科长级)职务;
徐赟睿同志不再担任云岩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云岩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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