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观山湖区2022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观府办发〔2022〕4 号)

索引 号: 000014349/2022-1527003 成文日期: 2022-04-13
文 号: 观府办发〔2022〕4 号 发布时间: 2022-04-13 15:58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要求,按照《贵州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结合全区实际,现确定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麦幼儿园(贵阳市观山湖区第十四幼儿园)等369家单位为观山湖区2022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请各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以及属地管辖的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推动落实重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区消防安全。 

附件:2022年度贵阳市观山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台账.pdf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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