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区管专家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871 成文日期: 2019-12-18
文 号: 筑观组通〔2019〕95 号 发布时间: 2019-12-18 16:59
发布机构: 中共观山湖区委组织部 文件有效性:

各镇(社区)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区人民武装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党组织,各派驻机构党委(党组):

为加强全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优秀人才评选激励力度,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创业热情,根据《观山湖区区管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开展第二批区管专家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含非公企业)在职在岗人员或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主要从事党务和行政领导工作的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选拔条件

区管专家推荐对象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勇于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丰富的理论实践成果,工作实绩突出,在区内同行业中具有较高声誉或在社会有较大影响,近 5 年来取得下列成果的优秀人才。

(一)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等级奖项的人员。

2.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三等奖 2 项以及其他相应奖 项的主要完成人员。

(二)在引进、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农产品新品选育、推广、病虫害防治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或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建设中业绩突出,并获得市级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员。

2.获得国家专利权,实施后经省、市有关部门鉴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员。

3.创造性地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或在工程建设、企业技术改造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成绩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员。

(三)在工程和工艺设计方面获得市级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员。

(四)在教育工作第一线,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市级以上表彰人员;获得过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市级以上优质课竞赛一等奖荣誉称号人员;被评为市级以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等荣誉称号人员。

(五)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疾病预防控制或临床实践效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以上奖项以及相对应的其他专业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员。

(六)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具有创造性研究成果,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人员。

(七)在文学艺术领域有较高艺术造诣、德艺双馨,获市级文艺新闻出版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入选省五个一工程奖的主要完成人员;获市文艺奖项的主创人员。

(八)在美术、书法、摄影等艺术创作中成果卓著,艺术创作成果入选过省文化厅、省文联或相关艺术专业协会主办的展览活动,并获三等奖以上的艺术家。

(九)在图书馆、文博考古、群众文化工作领域业绩显著,有专著在市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发行,有 2 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市级以上核心刊物发表的人员。

(十)培养运动员参加或参加市级以上体育竞技术等相关项目比赛,获得前三名的教练员或运动员。

(十一)应用高新技术成果,在领办、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推广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十二)运用现代管理知识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的管理措施,有反映管理经验的论文或著作,所在单位管理水平或综合经济指标达到市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管理人员。

(十三)职业技能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工作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改造或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技术工人。

(十四)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农村实用人才。

(十五)在现代制造、大金融、大健康、大数据产业、电子商务、商贸服务、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教育教学、农业农技、社科文艺、社会工作及其他领域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在国家、省、市评比中多次获奖或在区内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的其他人才。

三、申报推荐程序

采取单位推荐或专家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一)单位推荐。区直各单位按隶属关系和归口管理的原则进行推荐。推荐人选经个人申报、单位遴选、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各镇(社区)党委负责本辖区内申报人员的推荐工作。

(二)专家推荐。由同类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市管专家提出 1 名人选,并出具业务技能水平评价资料,直接向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推荐人选。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内容。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包括:1.《观山湖区第二批区管专家推荐人选花名册》、第二批区管专家推荐报告(加盖公章,单独报送,不汇编成册);2.《审批表》《推荐书》 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一份单独报送,不汇编成册,另一份按 照通知要求与个人申报材料一起装订);3.推荐人选个人申报 材料汇编(《审批表》《推荐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按申报材料排序扫描的一个 PDF 电子档)。

(二)报送时间。主管部门于 2019 12 31 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含电子版)送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地质科技园 4 栋区委组织部人才办 1010 室),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不返还,请自留备份。

  人:刘晓菊

联系电话:84856286(传真)

件:

关于开展第二批区管专家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观山湖区第二批区管专家推荐人选花名册.xls

关于开展第二批区管专家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2:观山湖区第二批区管专家呈报审批表.doc

关于开展第二批区管专家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3:观山湖区第二批区管专家推荐书.doc

关于开展第二批区管专家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4:关于观山湖区第二批区管专家申报工作情况的报告(参考模板).docx

关于开展第二批区管专家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5:观山湖区第二批区管专家申报材料汇编(参考模板).docx

关于开展第二批区管专家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6:观山湖区区管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试行).doc


中共观山湖区委组织部

2019 12 18 日 

来源:中共观山湖区委组织部

原创文章,作者:中共观山湖区委组织部,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67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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