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 号: | 000014349/2020-4061846 | 成文日期: | 2019-05-07 |
| 文 号: | 观府办发〔2019〕2号 | 发布时间: | 2019-05-07 11:30 |
| 发布机构: |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观山湖区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直各相关部门,各相关派驻机构:
《观山湖区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观山湖区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阳市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方案》(筑府办函〔2019〕2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形象,彻底解决临时占道夜市摊区占道经营、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并将碧海社区红街作为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首批试验点。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正式启动全区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在2019年12月前完成碧海红街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区级统筹、辖区负责。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开展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碧海社区具体负责结合辖区实际开展夜市退街入室工作。
(二)结合实际、一区一策。结合市政府下发的退街入室要求,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导,碧海社区负责,采取“一区一策”的方式,立即对碧海红街临时占道规范夜市摊区及经营户摸底调查工作,逐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序实施。
(三)依法治理、严格界限。各单位在开展夜市规范摊区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时,对经批准设立的临时占道规范夜市摊区和经营户,纳入夜市退街入室范围统筹考虑;对未经批准设立或自发形成的占道夜市摊区和经营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取缔。
(四)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资金和市场主体参与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
(五)稳步推进、确保稳定。各社区牵头单位要针对纳入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的困难经营户制定具体扶持政策,确保临时占道退街入室工作按期完成,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为保障夜市退街入室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成立观山湖区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仕成(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礼鑫(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彭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魏元荣(区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石丹丹(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寇非(区住建局副局长)
茅蓓姝(区商务投促局副局长)
陈永国(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碧海分局局长)
屈松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赵启章(区生态分局副局长)
盛灵颖(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黄龙(区交管分局副局长)
孟琳卉(区消防大队参谋)
陈建超(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吴超(朱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邓军(金华镇政法委书记)
王俊澈(百花湖镇政法委书记)
黄谷(金源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丁宇(金岭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柏林(金麦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进(碧海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常开江(世纪城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严信晴(金华园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姜涛(新世界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邵芝海(逸景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军(会展社区服务中心政法委书记)
罗菊萍(观山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彭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调度碧海红街夜市摊区退街入室相关日常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11月—2018年12月31日)。
1.拟定方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草拟《观山湖区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实施方案》,并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根据2019年夜市退街入室工作安排,由碧海社区比照区级方案拟定本辖区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步骤、推进时间、工作要求,并制定相关政策及长效管理措施等。
2.调查摸底。比照市级目标任务,各镇(社区)要认真对辖区内拟需要退街入室的区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针对碧海红街退街入室工作要求,由碧海社区组织对经批准的临时占道夜市摊区经营户进行摸底,建档管理,一户一档,摸底工作完成后不得新增,新设,对退出经营的经营户要及时消档,确保经营户数量真实、准确。
(二)选址阶段(2019年1月1日—2019年2月28日)
各相关单位结合碧海社区临时占道夜市摊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容量、交通、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场地作为辖区夜市退街入室搬迁地点。
(三)建设阶段(2019年3月1日—2019年9月30日)
区直各相关单位负责对选址定点的临时占道夜市摊区入室点进行实地考察,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室内市场地面、上下水、油烟治理设备等提出书面指导意见;碧海社区结合实际负责对选址定点的临时占道夜市摊区入室点进行建设,对室内市场地面、上下水、油烟治理设备等相关硬件设施进行完善,达到搬迁入室的条件。
(四)搬迁阶段(2019年10月1日—2019年11月30日)
1.宣传发动(2019年10月1日—2019年10月31日)。
全区涉及夜市摊区入室工作的镇、社区,要全面开展宣传动员工作。针对碧海红街夜市退街入室的,由碧海社区发动居委会采取入户走访、宣传法律法规等方式,对经营户开展入室经营宣传动员工作。
2.搬迁入室阶段(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30日)。
根据2019年工作任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统筹,碧海社区具体负责,按要求完成碧海红街临时占道规范夜市摊区的搬迁入室工作,加强原临时占道区域管理,坚决杜绝回潮。
(五)验收阶段(2019年12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提前做好市级有关部门对我区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的迎检工作。
五、任务分工
(一)区督办督查局:负责开展全区退街入室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对碧海红街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敷衍塞责、推进不力的,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按程序报区委、区政府。
(二)区财政局:负责全区退街入室资金统筹保障工作,特别是要指导做好碧海夜市摊区退街入室资金保障。
(三)区住建局:负责指导新建的室内夜市摊区市场建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指导碧海红街夜市摊区入室街区建设相关工作。
(四)区商务投促局:负责指导配合区直相关部门开展室内夜市摊区规划选址和建设工作,做好碧海夜市摊区退街入室涉及监督管理工作。
(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对入室经营户进行登记注册,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市场经营秩序,负责指导开展室内夜市摊区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草拟《观山湖区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方案》;统筹、指导、协调、督促全区开展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并组织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依法组织开展违法占道经营夜市摊点的取缔工作;做好退街入室的资金预算工作。
(七)区生态分局:负责指导开展室内夜市摊区油烟设备安装及治理工作,对油烟处理设备进行技术评定。
(八)区规划分局:负责指导进行室内夜市摊区选址、建设,协调办理相关工作。
(九)区交管分局:负责指导碧海红街周边道路保畅相关工作。
(十)区消防大队:负责指导室内夜市摊区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及安装相关工作。
(十一)碧海社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辖区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实施方案,负责辖区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的宣传动员、选址定点、市场建设、硬件完善、形成市场、搬迁入室等工作;负责对违法占道及逾期不搬的夜市摊点依法进行取缔;负责落实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后的长效管理,负责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强化统筹,加快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统筹,加强协作。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统筹,强化督查,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区政府和领导小组报告。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管理,平稳过渡。各单位在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完成前,要严格按照《贵阳市夜市摊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对经批准的临时占道规范夜市摊区进行规范管理,耐心细致做好经营户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平稳推进。同时,坚决依法取缔违法占道夜市摊点。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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