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 号: | 000014349/2020-4061823 | 成文日期: | 2018-06-29 |
| 文 号: | 观府办发〔2018〕15号 | 发布时间: | 2018-06-29 17:58 |
| 发布机构: |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
《观山湖区学生资助“爱心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观山湖区学生资助“爱心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国家、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有关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令》(黔党发〔2018〕7号)、《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委厅字〔2018〕12号)、《中共观山湖区委办公室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观山湖区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观委办字〔2018〕2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巩固观山湖区脱贫成果,打好脱贫攻坚“四场硬仗”,高一格推进脱贫攻坚,实现观山湖区贫困学生教育资助全覆盖,现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以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及范围为主要工作措施,建立上下联动、多部门合力推进的教育资助机制,深化脱贫攻坚政策举措,着力构建覆盖全区所有贫困学生的教育扶贫工作机制,确保教育资助不留“死角”。
二、目标任务
从2018年起,把推进“爱心计划”扶贫资助工作作为全区教育工作重要任务。到2018年底,实现教育扶贫工作由在校全覆盖推进至区域全覆盖的转变,确保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贫失学。
三、资助措施
(一)资助对象
具有观山湖区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收入困难户、低保户在校就读适龄学生。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管理的扶贫对象;低收入困难户是指纳入“贵阳市大数据精准帮扶平台”管理的扶贫对象;低保户是指持观山湖区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低保证的人员。
(二)资助项目及标准
资助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省、市对各学段资助项目要求执行,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中职及高校各学段。若国家、省、市对各学段资助项目内容及标准有调整,“爱心计划”参照调整后要求及标准执行。
具体资助项目见《观山湖区学生资助“爱心计划”资助项目一览表》(附件1)。
(三)资助时限
对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收入困难户及低保户在校就读适龄学生的资助时限从学生入学开始直到完成当期学段学业为止。
(四)资助程序
本着“群众少跑路,干部多干事”的工作原则,简化工作程序,由扶贫对象申请资助转变为主动提供资助上门。
1. 每年5月1日、11月1日前,各镇、社区填报最新《观山湖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收入困难户、低保户在校就读学生花名册》(附件2)。(责任部门:各镇、社区)
2. 区教育局汇总名册后,由区民政局、区扶贫办核实学生是否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收入困难户、低保户;由区教育局对名单中的学生本学期就读学校、年级、是否寄宿、是否在就读学校享受相应项目资助等情况进行核实。(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办)
3. 区教育局根据核实情况开展资助工作。如果在就读学校已享受相应资助,则“爱心计划”不再重复享受;如果在就读学校未享受相应资助,则由区教育局受理本学期资助,同时区教育局要协调就读学校将该学生纳入学校资助范围;(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4. 拟资助名单及金额将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教育局统一发放资助金。(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成立领导小组。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观山湖区“爱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责任制,切实提高部门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落实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确保“爱心计划”顺利实施。
组 长:王晓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马小海(区法制办副主任)
罗朝明(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张成伟(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区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段精华(区民政局党委委员、社会救助局局长)
张庆敏(区财政局主任科员、财政评审中心主任)
唐登兰(区农业水务局副局长、扶贫办副主任)
陈 雷(朱昌镇人大主席)
宋文菁(金华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尧尧(百花湖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孙常青(金源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俊燕(金岭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靳 敏(金麦社区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
朱 进(碧海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琦(世纪城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曾羽婷(新世界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严信晴(金华园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晓燕(会展城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智根(逸景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 烔(观山社区服务中心政法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教育局,由罗朝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爱心计划”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2. 各责任单位职责
区教育局:统筹做好“爱心计划”相关工作,做好资助对象就读情况、在就读学校是否受资助等信息核实工作;做好资助对象资助金审核及发放工作。
区财政局:做好“爱心计划”经费保障工作。
区民政局:做好低保户信息核对工作;
区扶贫办: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及低收入困难户信息核对工作,以确保资助对象信息的精准识别。
各镇、社区: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收入困难户、低保户开展入户调查,及时更新资助对象相关信息,实现动态管理;做好“爱心计划”宣传工作。
(二)建立信息台账
基于区内低收入困难户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每一个贫困生都要有相应的信息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健全动态监控信息,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准确更新低收入困难户基本信息,确保不漏一个贫困生,稳步推进“爱心计划”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实施。
(三)坚持作风建设
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在实施“爱心计划”工作中将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学生资助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工作得到群众认可,用作风建设的成果促进“爱心计划”各项举措的落实。
(四)确保资金保障
进一步加大对教育扶贫的经费投入,“爱心计划”受助对象资助经费由区教育经费保障。要足额及时拨付相应资助金,从严从实做好资助资金的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机制,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为推进“爱心计划”提供资金保障,确保扶贫资金有效利用。
(五)抓好舆论引导
各部门要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信、手机报、宣传画、宣传横幅、板报等各种载体,宣传好“爱心计划”的重大意义、帮扶内容等,让每个贫困户、贫困生了解帮扶政策,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教育脱贫攻坚信心,形成工作合力。
(六)强化监督保障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宗旨,公开资助政策,公平公正评定资助对象,面向社会全面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爱心计划”列为区政府年终考核各部门、社区、镇扶贫工作的重要依据,确保教育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五、其他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试行3年。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原创文章,作者: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67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