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观山湖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的通知(观府办发〔2017〕50号)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776 成文日期: 2017-07-04
文 号: 20170704120424 发布时间: 2017-07-04 15:30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直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 挥 长:唐 矛(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邱 斌(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杨 健(区人民武装部部长)

何小丽(区政府副区长)

何胜宇(区政府副区长)

刘俊生(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邹 勇(区百花新城建设开发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彭远祥(区公安分局局长)

赵砚飞(区政府办主任)

吴兴科(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朱明建(区发改局)

罗朝明(区教育局局长)

宋 毅(区工信局局长)

曹 洋(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李纯梅(区民政局局长)

黄卫民(区督办督查局)

江 康(区财政局局长)

杨东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磊(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刚(区农业水务局局长)

成丽娟(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周清云(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局长)

彭 峰(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胡学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蔡 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罗 瑞(区应急办主任)

钱正良(区人防办主任)

刘启信(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谭向滨(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许 进(区交管分局局长)

马 丽(区规划分局局长)

王天龙(区大数据局局长)

陈 攀(金阳供电局局长)

罗 敏(金麦社区党委书记)

石 磊(朱昌镇镇长)

李习禹(金华镇镇长)

李 斌(百花湖乡乡长)

尹积文(金源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俊燕(金岭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薇(碧海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苏 琳(世纪城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朱应川(金华园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周 勇(新世界社区党委书记)

乔 弦(逸景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庆斌(会展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谢伟伟(观山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唐正林(西南商贸城管委会主任)

尹积文(贵阳北站功能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水务局,王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

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在区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和命令;掌握雨情、水情、灾情,及时、准确向有关单位和领导通报情况,必要时发布洪水、泥石流预报、警报和汛旱情公报;掌握全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组织实施汛前、汛期和汛后工程检查;负责和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部门联系,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防汛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使用;负责组织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开展军民联防工作;组织防汛抗旱通信和预报、预警系统的建设。

区人武部: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组织部队、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工作,担负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急难险重抗洪救灾任务。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区发改局:负责联系乌当气象局发布观山湖区气象信息;负责防洪抗旱工程的项目立项或实施方案的审批。

区教育局:负责学校的防灾和减灾、救灾工作。督促辖区内学校建立健全防汛指挥机构,及时掌握并提供学校受洪涝灾害情况。

区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防洪安全,督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健全防汛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工矿企业做好防洪抗旱工作。

区生态文明建设局:负责做好防汛木材的储备工作,组织做好林区防汛工作;负责检查山洪灾害易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洪、旱灾害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应急处理和清除;负责加强公园安全生产管理,非常情况下做好游客安全转移工作,确保游客安全。

区民政局:负责安排、设置避难场所,指导灾民转移安置;妥善安排灾民生活;会同有关部门核查灾情,做好防汛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调拨供应和必要储备;及时做好粮油调运和供应工作。

区督办督查局: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落实区领导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指示的执行情况和完成情况。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调拨防汛抗旱经费,配合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下达经费并监督使用。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建筑工程安全度汛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煤气管道等水毁工程的行业管理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公路交通设施、工程的防洪安全,优先运送防汛抢险物资和人员撤离,及时协调提供防汛抢险所需的交通工具,做好抢险物资的储备。按照贵阳市观山湖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安排调配车辆运输抢险物资,并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抢险工作。

区农业水务局:及时掌握和提供种、养殖业遭受洪涝、干旱灾害情况,组织灾后种、养殖业生产自救工作,并协调安排防洪的救灾资金和物资,研究制定支援灾区的各项政策措施;协调防汛抗旱工作,负责防洪排涝工作的行业管理,所辖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对病险水库的监测处理和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通讯方案,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汛期安全管理,协调气象、水文部门第一时间发布旅游景区雨情、水情,做好游客转移工作。

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水旱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区防汛工作,承担城市内河道、下水道和低洼易淹区的防洪、排涝工作。负责道路、市政排水、雨、污水管道及防洪大沟、地下通道的防汛工作。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汛期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管理;依法组织、参与汛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企业制定和落实尾矿库(坝)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应急措施。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防汛抗旱工作中的市场交易秩序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区应急办: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汛期有关的紧急通知、文件及命令的传达。

区人防办:负责联系各乡镇、社区对突发山洪暴雨或特大洪水时的紧急报警。

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区公安消防大队: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抢险和抗旱骨干队伍,担负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急难险重抗洪救灾任务。

区公安交管分局:负责做好汛期辖区内交通秩序维护。

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和预防工作。

区规划分局:按照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防洪规划,负责协调防洪范围内建筑物和防洪设施的审批。

区大数据局:负责做好汛期灾情发生期间通信保畅工作。

金阳供电局:及时抢修恢复受损电力设施设备,保证电力正常供应。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园区办、西南商贸城管委会、贵阳北站功能区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辖区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各村居防汛抗旱组织机构建设,并根据各自实际开展基层防汛抗旱演练工作,强化队伍培训。

特此通知。

2017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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