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观山湖区电网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观府办发〔2017〕30号)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764 成文日期: 2017-04-19
文 号: 20170419116055 发布时间: 2017-04-19 17:34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各有关部门:

  为大力推进我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观山湖区电网建设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唐 矛(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何胜宇(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赵砚飞(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朱明建(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人)

  宋 毅(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曹 洋(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黄卫民(区督办督查局)

  江 康(区财政局局长)

  杨东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磊(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刚(区农业水务局局长)

  成丽娟(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彭 峰(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

  吴 斌(区征收安置中心主任)

  李建陵(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谭向滨(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刘启信(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马 丽(区规划分局局长)

  陈 攀(金阳供电局局长)

  石 磊(朱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习禹(金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 斌(百花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尹积文(金源社区党委副书记、服务中心主任)

  胡传富(金麦社区党委副书记、服务中心主任)

  张 薇(碧海社区党委副书记、服务中心主任)

  苏 琳(世纪城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朱应川(金华园社区党委副书记、服务中心主任)

  李庆斌(会展社区党委副书记、服务中心主任)

  谢伟伟(观山社区党委副书记、服务中心主任)

  丁 宇(金岭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曾羽婷(新世界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洪波(逸景社区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宋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工信局副局长、金阳供电局副局长共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如工作需要,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 定期组织召开观山湖区电网建设推进协调会议;

  2. 对电网建设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安排和部署;

  3. 协调解决重大项目用电需求问题;

  4. 统筹协调电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 对观山湖区电网建设推进协调会议议定事项进行跟踪落实,必要时提请区督办督查局督促落实。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1. 拟写及报送相关信息;

  2. 定期收集、梳理电网建设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3. 落实召开电网建设推进协调会议时间,拟定会议纪要,催办会议议定事项;

  4.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4月19日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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