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观山湖区依法取消活禽交易及宰杀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观府发〔2016〕25号)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693 成文日期: 2016-04-30
文 号: 2016043082280 发布时间: 2016-04-30 17:44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文件有效性: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观山湖区

  依法取消活禽交易及宰杀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属各有关工作部门:

  《观山湖区依法取消活禽交易及宰杀执法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4月28日

  观山湖区依法取消活禽交易及宰杀执法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依法取消活禽交易及宰杀工作,按照《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观山湖区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取缔活禽交易及宰杀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观府办发〔2016〕26号)要求,为保障市场监管执法工作顺利展开,全区依法取消活禽交易及宰杀目标如期实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区级指导、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各司其职、依法取消、严厉打击的原则,通过全面开展依法取消活禽交易及宰杀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禁止区内活禽交易及宰杀经营活动,为全区推行活禽定点宰杀、冷链配送、白条禽上市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全面实现提高我区人禽流感防控水平、保障食品安全,强化城市管理的工作目标。

  二、执法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活禽交易及宰杀场所。

  三、执法重点

  (一)5月1日起仍开展活禽经营的经营户;

  (二)违规占道活禽和白条禽经营行为;

  (三)无证无照活禽经营行为;

  (四)违法违规活禽交易市场;

  (五)违规运输的活禽运输车辆;

  (六)未经检验检疫上市流通的白条禽产品;

  (七)未经定点许可开展活禽宰杀加工经营的窝点。

  四、工作内容

  (一)农贸市场内部。区商务局按照《贵阳市农贸市场白条禽冷链销售平台建设标准》要求,指导各农贸市场管理方4月30日前完成白条禽区改造及冷链销售设备配备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白条禽经营户完善证照手续,合法经营,加强白条禽进货查验记录的执法检查,加强卫生监管工作;区农水局负责查验白条禽检验检疫相关证明;属地社区加强巡查,确保农贸市场内活禽经营户5月1起不再从事活禽交易及宰杀工作。

  (二)农贸市场外部。区直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责,严格履职。属地社区(乡、镇)负责牵头组织执法部门开展本辖区执法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要依法取消农贸市场外活禽经营及宰杀点违规及无证经营行为,开展打击未经检疫检验白条禽上市销售行为,对违反《关于在中心城区依法取消活禽交易及宰杀经营活动的通告》开展活禽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予以查处;区城管局要牵头依法取消活禽占道经营行为;区农水局要依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对违规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区公安交管局要严禁活禽运输车辆进入禁止交易区域,通过整治市场环境,规范市场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三)落实包保责任制。各社区(乡、镇)和相关执法部门要建立包保责任制,属地社区(乡、镇)要对本辖区活禽经营户实行“一对一”包保,建立工作台账,成立巡查工作组,从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实行每日巡查工作制;201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底,实行定期巡查工作制,杜绝辖区内活禽交易及宰杀行为,实现长效管理的工作目标。

  五、工作安排

  (一)前期宣传阶段(2016年4月15日—4月30日):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和部署,制定出台《观山湖区依法取消活禽交易及宰杀执法工作方案》。区委宣传部继续加强依法取消活禽交易及宰杀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社区(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本辖区内开展宣传动员活动,针对本辖区内活禽经营户,制定“一对一”工作方案及引导疏解措施;从即日起至4月30日,通过上门走访,逐户开展辖区内活禽经营户的宣传和劝告工作。

  (二)综合执法阶段(2016年5月1日—6月30日):从5月1日起,全面启动执法工作。由各属地社区(乡、镇)牵头,组织开展依法取消活禽交易及宰杀专项执法检查。区直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严格履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好执法工作。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6年7月1日—12月30日):结合前一阶段执法工作实际,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全区全面实现依法取消活禽交易及宰杀的工作目标。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全区依法取消活禽交易及宰杀执法工作的重要作用,提高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建立组织机构。各社区(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牵头组织开展本辖区依法取消活禽交易及宰杀执法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区农水局、区城管局、区公安交管分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严格履职,共同做好依法取消活禽交易及宰杀执法工作,为白条禽上市提供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制定方案,强化联动。各社区(乡、镇)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执法工作方案。同时,由于此次执法工作专业性强,区市场监管局、区农水局、区城管局、区公安交管分局等主要执法部门,要抽调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执法人员,实行片区包保责任制,到各社区(乡、镇)开展依法取消活禽交易及宰杀执法工作。督办督查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在执法工作中推动不力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依法依规,合理合法。在执法工作中,区直各执法部门一定要执法流程完善,处罚依据充分,取证详实,行政处罚到位,每个案件都要形成完整的档案备查。同时,各单位在执法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因工作方法导致的群体性事件。

  (四)节日期间,做好保障。各单位4月30日至5月2日节假日期间,要做好人员安排及调度工作,保障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各社区(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5月1日至5月7日期间,实行日报制,每天14:00前将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反馈至区商务局(联系人:胡勇;联系电话:87981610;邮箱:414374002@qq.com);5月7日后,实行周报制,每周四16:00前将本周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反馈至区商务局。区商务局将各单位情况汇总后按程序报市政府,逾期不报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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