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观山湖区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的通知(观府办发〔2014〕162号)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530 成文日期: 2014-12-09
文 号: 2014120950105 发布时间: 2014-12-09 11:17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观山湖区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的通知

  观府办发〔2014〕1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直相关工作部门:

  根据《贵州省铁路护路联防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2号)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方案>的通知》(黔铁护〔2014〕1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观山湖区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邱 斌(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游永平(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副组  长:谢伟伟(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姚 勇(区国安办副主任)

              吴 涛(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伍朝剑(区人武部副部长)

  成    员:张庆敏(区财政局副局长)

              罗 瑞(住建局副局长)

              唐 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石 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余 江(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许 羽(团区委副书记)

              刘 本(金岭社区政法委书记)

              梁先祥(金岭社区群工部部长)

              谢 荣(金岭社区公安派出所所长)

  区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委政法委,由姚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9日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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