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观山湖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观府发〔2014〕47号)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494 成文日期: 2014-05-19
文 号: 2014051949986 发布时间: 2014-05-19 16:52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观山湖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观府发〔2014〕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观山湖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遵照执行。并将贯彻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4年5月15日

观山湖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协调各部门相关工作,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观山湖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为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议事机构。

第二条 联席会议成员由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文广局、区审计局等七个单位组成,区政府分管教育副区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区教育局为具体承办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科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派一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第三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政府纠风办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指示和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研究部署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2.听取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协调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有关问题;

3.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4.组织召开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有关会议。

第四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根据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政府纠风办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要求,起草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上报治理教育乱收费有关数据;

2.收集和掌握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总结交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经验做法,编发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信息,协调新闻单位对教育收费的舆论监督;

3.向联席会议报告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

4.研究分析教育收费存在的典型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组织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的调研和检查;

6.处理有关反映教育乱收费的群众来信来访;

7.其他涉及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宜。

第五条 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1.根据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政府纠风办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提出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年度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2.与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共同建议上报完善学校收费政策和标准;

3.做好教育系统治理乱收费工作的组织发动、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工作。全面推进农村、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4.切实纠正学校的各种违规收费,负责查处源于教育内部的各种乱收费,指导并监督教育系统内部对违规收费的责任追究情况;

5.配合区有关部门查处通过学校违规向学生收费和向学校摊派和截留、挪用学杂费的行为;

6.与区发改局配合,在全区中、小学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乡(镇)、社区、学校”活动。

第六条 区监察局工作职责

1.根据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进展情况,对联席会议各单位进行协调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

2.制定本区对教育乱收费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办法,并指导、监督该办法的执行;

3.监督检查农村、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执行情况;

4.负责对群众反映通过学校向学生收费、向学校摊派和截留、挪用学杂费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教育乱收费的涉案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及其他人员按照《贵州省教育乱收费行为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第七条 区财政局工作职责

1.与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共同建议上报完善学校收费政策的具体方案,与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共同建议、完善其他各类教育收费政策和标准;

2.建立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

3.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规范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

4.受理关于教育乱收费的举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查处,并及时将查处情况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

第八条 区发改局工作职责

1.会同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共同建议上报完善学校收费政策和标准,与区财政局、教育局共同建议、完善其他各类教育收费政策和标准;

2.受理群众关于教育乱收费的举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查处。并及时将查处情况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

3.会同区教育局,在全面实施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同时,认真检查全区中小学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乡(镇)、社区、学校”活动情况。

第九条 区文广局工作职责

1.负责全区中小学教材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盗版审查工作;

2.受理群众关于学校的盗版用书和教辅资料的举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查处,并及时将查处情况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

第十条 区审计局工作职责

1.负责全区教育经费和收费资金的审计工作,向联席会议通报审计情况;

2.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在审计权限范围内给予处理处罚,需要实施责任追究的及时移交监察部门。

第十一条 联席会议的基本工作程序

1.联席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开,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也可以根据需要及时召开;

2.联席会议的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征集各成员单位意见,并向联席会议召集人报告后确定;

3.提交联席会研究的有关文件、事项的单位应根据需要,会前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4.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意见和决定,根据需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签发。需要联合印发文件的,由各成员单位共同会签后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签发。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观山湖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观山湖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召集人:何胜宇(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吴雁菲(区政府办副主任)

王启祥(区教育局常务副局长)

韦亚林(区监察局副局长)

赵砚飞(区发改局副局长)

冯 强(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庆敏(区财政局副局长)

吴 瑾(区文广局副局长)

曹政伟(区审计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冯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教育局王飞同志兼任。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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