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工作方案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488 成文日期: 2014-05-08
文 号: 2014050849975 发布时间: 2014-05-08 09:44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根据《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党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参照区委常委会征求意见做法,现制定区政府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工作方案如下:

  一、征求意见内容

  (一)对区政府党组和党组成员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二十九条实施细则的情况,有哪些意见、建议;

  (二)对区政府党组和党组成员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情况,有哪些意见、建议;

  (三)对区政府党组和党组成员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情况,有哪些意见、建议;

  (四)对区政府党组和党组成员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办好民生实事的情况,有哪些意见、建议;

  (五)对区政府党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

  二、征求意见的时间

  2014年4月10日——5月10日

  三、征求意见范围

  (一)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

  (二)部分在我区有建设项目的省直部门;

  (三)按照区委制定的《观山湖区领导征求市直部门意见建议安排表》确定的市直相关部门;

  (四)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

  (五)部分离退休老同志;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

  (七)部分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八)部分区管企业主要负责同志;

  (九)部分区级民主党派负责人;

  (十)部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

  四、征求意见方式

  (一)开展蹲点调研听取意见

  区政府党组成员要深入开展“讲、访、帮、促”活动,到联系点蹲点找问题,采取召开座谈会、走村串户与干部群众谈心谈话等形式,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区政府党组及其成员的意见及建议。(各党组成员可结合各自建立的联系点,“三进三服务”活动、联系服务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开展蹲点调研)。

  时间要求:2014年5月1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或党组成员所在单位

  (二)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

  1、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凡主持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部分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离退休老同志代表,部分民主党派负责人,部分两委员一代表,部分区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参会人员控制在20人以内)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2、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凡,副区长张进黔、张越、何胜宇分别主持召开各自部分分管部门、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以及联系的重大项目、服务的重点企业和帮扶的乡(镇、社区)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参会人员控制在10人左右)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3、区政府党组成员、区人武部部长王学惠,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公安分局局长彭远祥,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主任蔡永根据各自的分工或工作特点分别主持召开一个座谈会(参会人员控制在10人左右)

  牵头单位:党组成员所在单位

  (三)政府门户网征求意见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面向全区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征求对区政府党组和党组成员的意见建议。

  时间要求:2014年5月1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四)深入分管部门和单位调研访谈

  区政府党组成员结合各自分工和分管领域,至少开展1次深入分管部门和单位开展调查研究,走访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听取对区政府党组和党组成员的意见建议。

  时间要求:2014年5月1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或党组成员所在单位

  (五)征求省、市直部门意见建议

  1、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凡登门征求部分在我区有建设项目的省直部门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2、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凡,副区长张进黔、张越、何胜宇按照区委制定的《观山湖区领导征求市直部门意见建议安排表》安排,登门征求市直部门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3、按照区委统一安排,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向市直部门写一封征求意见信(征求意见信函模版已由区委活动办拟定,按区委活动办安排,市直党群部门由区委办公室负责致信征求意见,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市政府其他机构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致信征求意见)。

  4、区政府党组及成员书面征求各乡(镇、社区)和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意见,由区政府党组活动办发出书面征求意见表(见附件1、2),限时间回复,5月10日前梳理完毕。

  五、其他事项

  (一)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召开座谈会方案,认真做好征求意见的相关服务工作。

  (二)所征求到的意见建议需在5月10日前进行汇总梳理后,送区政府党组活动办汇总后反馈至区委活动办。(联系人:李明哲,联系电话:4724198)

  附件:1. 区政府党组征求意见表

  2. 区政府党组成员个人征求意见表

  3. 区政府领导征求市直部门意见建议安排表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党组

  2014年5月5日

  附件1

  区政府党组征求意见表

征求意见内容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贵阳市二十九条实施细则的情况

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情况

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情况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办好民生实事的情况

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

  注:若此表格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附件2

  区政府党组成员征求意见表

  党组成员姓名:

征求意见内容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贵阳市二十九条实施细则的情况

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情况

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情况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办好民生实事的情况

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

  注:若此表格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附件3

  区政府领导征求市直部门意见建议安排表

领导姓名

领导职务

拜访部门

责任单位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市政府办公厅

区政府办公室

张进黔

区政府副区长

市生态文明委

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区政府副区长

市国土资源局

区国土资源分局

何胜宇

区政府副区长

市教育局

区教育局

  备注:该表内容摘自区委制定的《观山湖区领导征求市直部门意见建议安排表》。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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