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 号: | 000014349/2020-4061447 | 成文日期: | 2013-08-30 |
| 文 号: | 2013083049966 | 发布时间: | 2013-08-30 14:44 |
| 发布机构: |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观府发〔2013〕79号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贵阳市观山湖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
模范城市指挥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属各相关部门:
自2012年12月观山湖区挂牌成立后,按照建制区“创模”考核的要求,原金阳新区管委会创模领导小组已不能满足当前观山湖区“创模”工作需要。根据市领导对创模攻坚工作的重要批示,为确保“力争2年,确保3年成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顺利实现,特成立贵阳市观山湖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陈 凡(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郭波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彭远祥(区公安分局局长)
邹 勇(百花生态新城建设开发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汤 剑(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蔡 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梅 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督办督查局局长)
孙世琴(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严 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曾鼎中(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团区委书记)
王 刚(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罗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钟 锋(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局长)
江 康(区财政局局长)
朱元超(区教育局局长)
吴 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 京(区商务局局长)
李纯梅(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罗 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俞 静(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沈 毅(区统计局局长)
胡学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高燕芳(区工商局局长)
蒋成琪(区质监局局长)
许 进(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分局局长)
马 丽(区规划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宋 毅(金华镇镇长)
吴 勇(朱昌镇镇长)
李 力(百花湖乡乡长)
徐振山(金源社区主任)
王玉碧(金岭社区党委书记)
陈 燕(金麦社区主任)
苏 琳(碧海社区副主任<主持工作>)
林德浩(世纪城社区负责人)
李一维(金华园社区主任)
刘春旭(逸景社区主任)
乔 弦(新世界社区主任)
肖 荣(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副局长)
陈学君(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副局长)
庞 伟(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副局长)
蒙朝阳(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副局长)
区创模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生态文明建设局,负责开展具体创模工作。区政府副区长郭波美兼任办公室主任,梅义、曾鼎中、钟锋、陈学君任办公室副主任。
具体工作职责:在指挥部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和督促各责任单位扎实推进各项创模工作,同时做好与省环保厅和市创模办的协调对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我区创模工作的支持,确保创模目标如期实现。办公室下设行政组、技术组、督查组、宣传组。
1、行政组
组 长:钟 锋(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蒙朝阳(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区政府办、区生态文明建设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区创模办日常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和区创模办相关会议工作。负责全区和区创模办相关工作报告、总结等材料起草、审核等工作。负责做好与省环境保护厅和市创模办的对接协调工作,以及国家和省、市对我区创模工作调研指导、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总体安排工作。负责《贵阳市观山湖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统筹工作。负责完成创模特色报告的编写工作。
2、技术组
组 长:陈学君(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副局长)
王天龙(区发改局副局长)
罗 瑞(区住建局副局长)
彭 峰(区城管局副局长)
邱运慧(百花新城开发办综合协调部副部长)
成 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从区生态文明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区发改局、百花新城办等区直部门,以及各乡(镇、社区)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根据国家创模考核要求,负责对全区创模工作方案进行修订。负责对全区各责任单位创模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全区创模工作资料的收集、审核、整理和建档工作,并指导各责任单位建立自身创模档案。负责全区创模指标完成数值统计、完成情况分析工作。负责单项创模指标年度技术报告、全区创模工作报告和技术总报告编制工作。
3、督查组
组 长:梅 义(区政府办副主任、区督办督查局局长)
副组长:肖 荣(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副局长)
王 康(区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区督办督查局、区监察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根据《观山湖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13-2014年工作方案》,各单位与区政府签订的创模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的工作任务,以及区委、区政府、区创模指挥部相关文件要求,拟定督查方案,开展对各责任部门创模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督促检查。
4、宣传组
组长:曾鼎中(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庞 伟(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副局长)
吴 瑾(区文广局副局长)
成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从区委宣传部、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区文广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全区创模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全区创模宣传报道工作,重点做好环境保护部、省环保厅、市创模办领导及专家创模检查、调研及考核验收工作的宣传、迎检和报道。负责各项创模宣传工作材料的统计、收集、整理,形成完善档案。
2013年8月12日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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