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息烽县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的批复

文 号: 筑府函〔2026〕2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6-01-10 发布时间: 2026-02-03 09:10
文件有效性: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息烽县

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的批复

筑府函〔20262

息烽县人民政府:

你县报来《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立息烽县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的请示》(息府报〔2025〕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设立息烽县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由贵州息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为管理。

二、息烽县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规划面积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25年修订)》要求,列入息烽经济开发区及其范围内,要按照省级认定范围和化工园区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相应配套设施。

三、息烽县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坚持绿色低碳、集约高效发展导向,科学谋划产业布局,实现资源高效转化与园区差异化高质量发展。

四、你县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息烽县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基础设施和安全环保管控体系,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与环评跟踪,推动园区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

五、关于息烽县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的最终认定,以省级相关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2026年1月10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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