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在省委、贵阳市委和清镇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贵阳市司法局精心指导下,始终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和贵阳市决策部署,以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目标,全面落实依法治理新任务。现将清镇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精简晒权。全部取消2013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2019年完成全市26个市直部门和9个乡(镇)权责清单集中调整,权责清单总数从原来的3458项减少为3390项,减少68项。行政许可事项由148项减少为142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类审批,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0项。二是减负降压。2019年,我市严格按照压缩60%的目标任务,已初步完成第一批《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和《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其中拟保留80项,拟取消120项,待会议审定后公布。三是压缩时限。全市680项应进厅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大厅办理,103项高频事项实现“一次可办”,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为100%,双公示率达100%。635个事项办理时限在法定事项的基础上平均压缩60%,其中39个事项实现马上办。四是放宽准入。大幅减少项目审批前置条件,推行公司注册资本改革,将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减轻投资创业成本。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取消土地出让合同、用地预审文件等手续,由自然资源局内部共享信息。五是试点改革。深入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审批事项和条件由27项精简为13项,工程项目审批阶段从四个阶段简化整合为三个阶段,审批时限压缩至80工作以内。
(二)严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修改完善《清镇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暂行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报备程序“要合法、要公开、要备案”的要求,制作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流程图》,要求规范性文件制发须完善听证、审查、决定、公布、备案等必经程序,做到不违法增设、不违法减损、不照搬照抄。截至目前,共报送应该审查的规范性文件3件,未审查通过2件,已审查发布1件,已向市人大报备1件,提出合法性审查建议10余条。全市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6件,均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施行。
(三)健全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机制,确保科学民主决策。制定修改《清镇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清镇市重大行政决策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清镇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清镇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行政决策权限、程序、时限、决定及公布形式作出规定并对外公布,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队伍在行政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严把“三关”(决策范围关、决策程序关、讨论表决关),切实增强行政决策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合法性;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常务会议上明确要求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保障,确保覆盖完成率为100%,对重大行政决策等行政程序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以规范行政行为为中心,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制定了《清镇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任务措施、工作原则、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等五方面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二是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经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评估,将执法内容、执法方式相近机构和职能进行整合,纳入行政综合执法范围涉及13个领域共计576项行政职权,以大数据、云平台建设为契机,推动“互联官网+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投入资金4千余万元开发建成了综合行政执法智慧指挥调度系统,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亮证执法制度,对全市1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实行动态管理,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并全程记录执法过程。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对全市20余家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重点抽取公安、自然资源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30余份案卷卷宗进行评查。从抽查结果看,我市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程序、文书制作、立卷归档等基本符合要求,案卷质量较往年有了明显提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司法局分别反馈至各单位,并要求各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改进;同时积极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市绝大部分行政执法单位都十分重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工作,制定了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标准及相关配套制度,在实际执法活动中也运用得较好。
(五)以规范行政行为为中心,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法律依据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布;完善行政执法公示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保障程序公正;健全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规范法制审核方式、流程和时限,对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并将评议考核结果要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12319、百姓书记市长交流平台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三是依法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报备规范性文件等制度。自觉接受内部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内部自我纠错机制。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大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信息、民生工程和公益事业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六)着力做好调解、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完善《清镇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案程序暂行规定》《清镇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清镇市行政复议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清镇市行政复议听证规则》等相关制度,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截至目前,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5件,依法受理71件,不予受理4件。其中,现已审结67件,维持7件,撤回2件,确认违法8件,驳回3件,撤销43件,中止审理1件,未结案7件,在所受理的案件中,均进行了复议调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巩固与法院搭建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机制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充分利用信息分享、经验交流、政策探讨和法律适用交流研讨平台,增进理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全市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自2016年的百余件、2017年200余件,大幅下降至2018年50件,败诉率下降为20%,截至2019年10月底,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35件,体现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个案研判、参加庭审等方式全面了解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和疏漏,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加强管理;积极主动与各级法院搭建了沟通交流平台,共同寻求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措施,查找自身工作不足并为下步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经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行政争议事项逐年减少。三是全力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建立联合排查、分类化解、联动调处机制和科学的考核制度,重点围绕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环境污染、涉法涉诉等突出矛盾,探索运用“四改四破”工作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七)以提高人员素质为根本,提升理念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落实市领导学法制度。采取会前学法的方式组织市委、市政府领导干部集中、重点学习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基本理论、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等,明确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内容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由市领导亲自带头授课。今年,拟邀请省司法厅王建波处长在常务会上作《把握法治政府建设要求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专题培训。二是注重对各级领导干部及执法队伍的培训,制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镇市2019年政府法制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将法律知识和意识的培训、教育、管理纳入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与依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更新知识。2019年,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就行政征收、行政强制拆除的程序性价值对干部职工及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市住建局、房屋征收局等涉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案件开庭审理,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培训,培训人员达500余人次。三是加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宣传,营造良好依法行政氛围。以实施“法律六进”为抓手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市政府专门拨付了2万元宣传培训资金用于宣传培训,并要求各部门狠抓贯彻落实,把加强对行政法规的宣传学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重要抓手列入议程。
(八)强化组织保障,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抓好组织统筹。及时调整了以市长为组长,牵头负总责,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负责抓统筹、促推进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常务会上传达贵阳市法治政府建设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对2019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制定了《清镇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清镇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工作推进情况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半年常务会听取一次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并做工作安排部署,每年初向同级人大汇报工作推进情况,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以改革法治为抓手,明确一把手要抓思路、抓调研、抓推进、抓落实的“四抓”要求,依托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确保到2020年按时完成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任务。四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积极探索依法行政考评机制,不断增强考评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今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占全市目标分值的6.67%,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和突破,但还存在一定差距,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落实和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有的地方和部门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在遇到重大项目或重要事项时,可以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一味强调执法人员资格、程序问题是自找麻烦,灵活性差的表现。二是行政决策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常常会存在口头重视但实质无视的情况。三是行政执法权重心下移,我市以站街镇和为城镇为试点,而乡镇执法一方面是人少事多,真正有编制的工作人员不多,另一方面是工作人员基本没取得行政执法证,这与改革趋势相矛盾。四是部分执法单位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保管不够规范,现场移动执法系统使用频率偏低且操作知识欠缺。五是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有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薄弱,有的认为法制机构人员基本没什么事情,常常被强加其他工作。六是行政应诉力量薄弱,应诉能力不强。有的认为应诉是政府和司法部门的事,工作缺乏主动性。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助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上新台阶。
一是着力强化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贯彻落实《纲要》内容,加强组织实施、统筹谋划,健全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覆盖,认真督促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积极主动介入重大法律事务,对政府的重大决策严格进行法律审查,为政府依法决策服务;依法办理政府交办的各项涉法事务,保质保量做好法制保障和法律服务工作。
二是着力规范性文件监管,规范抽象行政行为。严格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提交市政府办公会议讨论的规范性文件,需由市政府法制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才能提交政府办公会议讨论;强化公众监督力度,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
三是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优化政府法制工作环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办公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集中培训制度等,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通报或下达监督通知书等方式,督促整改;积极推动行政执法说理、行政指导等工作,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四是着力行政执法监管,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特别是继续抓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评分和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的落实工作;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明晰、考核科学、评价公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
五是着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调解的衔接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增强用调解、和解的办法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识,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在遇有影响社会稳定因素时,及时与信访部门、维稳办等单位沟通,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继续加强与法院行政庭的沟通交流,通力合作,共同解决行政争议;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探索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牵头,一个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积极作用。
2020年1月10日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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