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248083 | 成文日期: | 2024-01-08 |
| 文 号: | 南府发〔2024〕7号 | 发布时间: | 2024-01-10 14:28 |
| 发布机构: | 南明区人民政府 | 是否有效: | |
| 内容概述: | |||
因相关工作需要,需对GD(21)025号地块涉及贵阳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产房屋进行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公产房屋予以征收:
一、征收范围:GD(21)025号地块涉及贵阳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产房屋。
二、征收部门:贵阳市南明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三、征收签约期限: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31日。
四、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附件:GD(21)025号地块涉及公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
2024年1月8日
原创文章,作者:南明区人民政府,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00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