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GD(21)025号地块涉及公产房屋征收的决定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248083 成文日期: 2024-01-08
文 号: 南府发〔2024〕7号 发布时间: 2024-01-10 14:28
发布机构: 南明区人民政府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因相关工作需要,需对GD(21)025号地块涉及贵阳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产房屋进行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公产房屋予以征收:

一、征收范围:GD(21)025号地块涉及贵阳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产房屋。

二、征收部门:贵阳市南明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三、征收签约期限: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31日。

四、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附件:GD(21)025号地块涉及公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

2024年1月8日

原创文章,作者:南明区人民政府,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0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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