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镇市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431335 成文日期:
文 号: 清府办发〔2018〕191号 发布时间: 2018-10-26 14:01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清镇市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10月26日

清镇市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私挖盗采铝土矿、砂石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严重扰乱正常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破坏生态环境的严峻势头,消除大肆盗采矿产资源带来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森林法》、《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84号)、《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经营、运输矿产资源行为专项的通知》(筑府办发〔2011〕111号)及“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行动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不仅严重破坏国家矿产资源,扰乱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影响全市经济发展,破坏矿山植被,而且存在安全隐患,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关系到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不受破坏,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关系到我市资源优势能否转变为经济优势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各乡(镇)、市直有关部门及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工作、保护矿山环境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按照部署要求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做到依法打击、常抓不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3个月的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有效遏制麦格乡、卫城镇、站街镇等易发、高发区域及领域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及衍生的相关违法行为,确保新增非法开采点“零增长”,原有非法开采点破坏面积不扩大,不发生一起因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致人死亡事故,有效遏制私挖盗采矿产品资源扰乱正常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以及违法采矿占用林地、耕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清镇市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廖 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曾海鹰(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陈 松(市政府办副主任)

 雷 刚(市国土局局长)

成 员:颜金泉(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陈清湘(市检察院生态保护检察局局长)

 罗光黔(市生态保护法庭庭长)

 卢建华(市财政局局长)

 袁志东(市生态局副局长)

 施春旭(市水务局局长)

 商业学(市安监局局长)

 卢启刚(站街镇镇长)

 曾庆康(卫城镇镇长)

 李忠明(暗流镇镇长)

 陈贤驰(犁倭镇镇长)

 陈 进(新店镇镇长)

 黄诗平(麦格乡乡长)

 唐玉坤(流长乡乡长)

 姚 念(王庄乡乡长)

 杨岱松(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 珺(市国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三专班”。

(一)办公室

主 任:陈 松(市政府办副主任)

副主任:雷 刚(市国土局局长)

成 员:执法二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雷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工作统筹调度,抓好上情下传和下情上报,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打非专项行动工作动态信息、工作小结、总结,准备需要市政府研究的议题资料,办理日常工作事务。

(二)打非工作专班

组 长:李 珺(市国土局副局长)

 杨岱松(市公安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副组长:付虎兵(市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

 孙天福(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队长)

职 责:负责统筹市、乡两级打非工作。

1.市打非工作大队

队 长:付虎兵(市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

副队长:孙天福(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队长)

成 员:市公安局张青顺、左涛、王伟、孟伟、胡才杰,市国土局陈昆、张顺华、陈廷禄。

职 责:以麦格乡为重点,辐射站街镇、卫城镇等乡(镇),通过采取组织开展面上巡查、重点区域重点巡查,对巡查发现、信访举报及上级交办、转办案件开展调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采矿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2.乡(镇)打非工作队

全市除红枫湖镇以外的8个乡(镇),组建分管领导担任队长的打非工作队,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对辖区组织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采矿行为,以及非法开采占用林地、破坏耕地和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

(三)生态、水务执法专班

组 长:桑德义(市生态局林业派出所教导员)

副组长:令狐昌志(市生态局林业派出所)

成 员:市生态局陈廷禄、程宏、饶昌军、赵雪松,市水务局谢义凯

职 责:以麦格乡为重点,辐射站街镇、卫城镇等乡(镇),通过采取组织开展面上巡查、重点区域重点巡查,对巡查发现、信访举报及上级交办、转办案件开展调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采矿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非法采矿占用林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并依法从严查处。

四、时间安排

2018年10月20日至2019年1月20日。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

1.人员保障。涉及部门要抽调政治思想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到工作专班工作,各单位抽调专班工作人员名单、乡(镇)打非工作队人员名单于2018年10月22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国土局执法二室(联系人:欧阳昌丽;联系电话:15086033990)。

2.车辆保障。各专班工作用车由各牵头单位自行安排解决;市打非工作大队所需车辆除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各保障一辆工作用车外,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向社会租赁方式临时增加补充所需用车;乡(镇)打非工作车辆由乡(镇)人民政府自行安排解决。

3.市、乡两级财政要对所需工作经费予以保障,市财政要将2018年度打非罚没收入全部用于支持保障打非工作。

(二)加强巡查打击

1.组织开展巡查。各专班按照明确的职责要求抓好面上巡查、重点区域巡查,及时发现制止非法开采破坏行为。市、乡两级打非队,实行“倒班”制度,轮流24小时开展巡查,加强联动、织密网底,专项行动期间做到全方位、无死角。

2.依法快查严处。各专班对巡查发现和群众举报、上级交办转办的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的案件,开展证据收集、保全和上报等工作。对发现的非法开采破坏行为,要及时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对实施采矿的涉案工具要及时采取强制扣押措施,按照从重严厉打击涉嫌违法犯罪

(三)健全工作机制

1.实行台账管理。各工作专班、乡(镇)打非工作队要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巡查、办案工作制度,健全工作台账,切实做好对矿山和非法开采重点区域的动态管控,对巡查和信访举报发现、上级交办或转办的非法开采案件实施有效打击。

2.强化工作调度。实行工作信息日报送、专班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周调度、市打非领导小组半月调度制度。各专班和市乡两级打非工作队每周五下午2时前将每周工作开展情况经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后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欧阳昌丽,联系电话:15086033990),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周工作专报,周五下午5时前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政府分管领导。专班和市乡两级打非队按照周调度要求、市打非领导小组按照半月调度要求,及时开展工作调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3.建立联动机制。打非工作专班相互间要加强联动配合,互通巡查信息,及时向相关工作专班通报巡查发现涉及问题线索;市国土、生态、水务部门按职责查办案件过程中,根据需要开展联合办案;市、乡两级打非工作队要联动配合,加强巡查打击。在全市矿山地区形成以专班间、部门和乡(镇)间相互协同工作、联合巡查打击非法开采的态势。

4.强化指导服务。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要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加强对打击专项行动的指导;市有关单位、乡(镇)要统一思想认识,合力共为,统筹全市各方面资源力量,对打非工作组开展联合打击、实行案件快查快处上开设绿色通道、提供方便,给予大力支持。

(四)严肃工作纪律

各专班、市乡两级打非队要加强队伍管理。被抽调同志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服从工作安排,严守工作秘密,被抽调期间直接接受执行组长的统一领导,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被抽调人员的单位要讲求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对被抽调同志抽调到打非工作组工作期间,原则上不要再安排其工作,确保被抽调同志全身心投入打非专项行动。

(五)严格督查考核

市督办督查局要对打非工作组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各单位乡(镇)支持配合打非工作组工作情况进行督办督查,对督查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通报。

附件:《打非专项整治工作通讯录》

附件

打非专项整治工作通讯录

序号

姓名

单位

电话

备注

1

付虎兵

市国土局

18585800158

2

陈昆

市国土局

18984513867

3

张顺华

市国土局

13885074458

4

陈廷禄

市国土局

13984015375

5

孙天福

市公安局

15665636999

6

张青顺

市公安局

17716686256

7

左涛

市公安局

18884960528

8

王伟

市公安局

13158006925

9

孟伟

市公安局

18585816303

10

胡才杰

市公安局

18798059356

11

桑德义

市生态局

13984155525

12

令狐昌志

市生态局

18096041569

13

饶昌军

市生态局

13885158214

14

程宏

市生态局

13885006130

15

赵雪松

市生态局

18166708160

16

谢义凯

市水务局

13809485066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印发

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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