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146239 | 成文日期: | 2023-01-28 |
| 文 号: | 南府发〔2023〕1号 | 发布时间: | 2023-01-30 11:45 |
| 发布机构: | 南明区人民政府 | 是否有效: | |
| 内容概述: | |||
为加快贵阳市城市更新改造,根据项目范围内改造意愿调查情况,参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南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南明区南横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开展房屋预征收工作,现将预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征收范围:南明区南横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房屋。
二、预征收部门:贵阳市南明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三、预征收实施部门:贵阳恒誉房屋征收管理有限公司。
四、预征收签约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6日。
五、预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预征收补偿协议的生效条件:在预征收签约期限内按照预征收补偿方案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预征收补偿协议,若在本公告规定的征收签约期限内的整体签约率达到本项目总户数的85%以上(含85%)并具备下达征收决定条件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南明区人民政府作出正式房屋征收决定,附生效条件预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并自动转为正式征收补偿协议,由征收当事双方依法履行。若预征收签约期限内的整体签约率未达到本项目总户数的85%的,本项目房屋预征收工作终止,已签订附生效条件预征收补偿协议自动失效。
七、预征收补偿协议的兑现、交房:预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被征收人将房屋腾空移交征收部门,征收部门在收到被征收房屋后进行兑现。
特此公告
附件:1.南明区南横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预征收补偿方案
2.南明区南横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预征收补助方案
3.南明区南横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预征收奖励方案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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