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947443 成文日期: 2018-06-22
文 号: 南府办函〔2018〕55号 发布时间: 2018-06-22 13:51
发布机构: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南府办函〔2018〕55号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方案》的通知

区有关工作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6月22日

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方案

南明区于2016年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特区)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督(2018) 55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力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推进时间安排

2017——2019年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复核。

2020——2021年优质均衡建设

2022年现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2023年接受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验收。

(各项目标见推进计划附表)

三、组织机构

组  长:朱  刚(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吴永康(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张  奕(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应急办主任、区外事侨务办主任)

                    胡亚英(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区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区教育局局长)

                    史  航(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袁  芳(区财政局局长)

                   王  海(区审计局局长)

                  胡宇柱(区民政局局长)

                  吴志清(区卫生计生局局长)

                   王  远(区住建局副局长)

                   陈  刚(区城管局局长)

                  黄  平(区国土分局局长)

                  张奕龙(区规划分局局长)

                  刘  檑(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楼玉超(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杨永川(区残联理事长)

                 黄贝丽(区妇联主席)

                 汪  雯(团区委书记)

                 林  林(区新闻中心主任)

                各乡、社区党委书记

四、推进措施

多渠道、多举措加快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力争用六年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一)多途径补充高学历教师,支持、鼓励在职教师通过自考、进修等多种形式提升学历,完成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4.2人以上、中学5.3人以上。

(二)加大教师培养力度,采取梯次培训的方式,选派优秀教师到先进发达地区培训,普通教师到重点学校或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培训,使南明区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小学、中学均达到1人以上。

(三)注重素质教育,促使学生全面发展,加大对音、体、美专任教师引进与培养,达到每百名学生拥有音、体、美专任教师小学、中学均达到0.9人以上。

(四)通过小区配套建设、新建校舍及棚户区改造,逐步消化老城区部分学校生均校舍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活动场地面积不足的问题。其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以上、5.8㎡以上;生均体育活动场地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以上、10.2㎡以上。

(五)进一步加大对设备的建设力度,巩固我区中小学音、体、美、卫教学器材达标成果。使我区生均教学实验仪器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六)巩固学校信息化建设突出成果,进一步发挥大数据中心对提升数据归类、分析、处理能力,实现教育管理模块化、教育资源共享化、教育应用数据化。

(七)严格贯彻落实《贵州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坚持“统筹推进、普特结合、尊重差异、多元发展,普惠加特惠、特教特办,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原则,围绕“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增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三大任务,到2020年全区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

五、推进线路图:经费保障—-校舍达标—-设备达标—-师资达标—-班额达标—-生均指标达标—-校园文化建设达标—-教育质量达标。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南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王梦佳担任。

(二)强化资金保障

认真执行教育经费的各项计划,保证教育重点工作、重点基建项目,特别是对薄弱学校改造的资金筹措,做好教育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级和省级资金支持,确保教育经费专款专用,逐步完善教育投入专项督查制度。按照教育经费投入和支出情况,编制教育经费预算,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确保教育经费达到“三个增长”。

(三)强化机制保障

建立全区性教育联席工作制度,教育、发改、编办、人社、规划、住建、公安、审计、财政等部门实行定期调度机制,前置介入教育项目实施,建立手续办理的“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四)强化督促检查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把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区委区政府将该项工作列为各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加强对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找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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