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国务院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任务贵阳市跟进落实责任

文 号: 筑府办函〔2018〕88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8-06-22 发布时间: 2018-06-22 22:36
文件有效性: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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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8〕89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国务院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任务贵阳市跟进落实责任

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国务院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贵阳市跟进落实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好分解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与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结合起来,按照“分解得细、分解得实”的要求,将有关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逐一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制定工作落实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解、责任有人担。除量化指标任务外,对其他任务措施能量化的要量化,无法量化的要提出工作进度和时限要求。

二、积极向上争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抢抓契机,认真对表,主动对接,进一步加大对接力度,努力争取更多重大资金投入、重大项目支持、重大政策倾斜、重大改革试点。

三、做好统筹调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跟进落实工作机制,对有关任务实行台帐化管理,定期、不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动态掌握和协调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以制度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推动任务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需于2018年6月25日、12月25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全年跟进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市督办督查局(联系人:瞿安宇、邓祖高;联系电话:87987961、87987962)。

附件:国务院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贵阳市跟进落实责任分工方案

2018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务院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

贵阳市跟进落实责任分工方案

一、重大资金

1.强化对深度贫困地区支持,中央财政新增扶贫投入及有关转移支付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市财政局)

2.今年要完成铁路投资732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元(贵阳市68亿元)左右,水利在建投资规模达到1万亿元。(市交委、市水务管理局、市铁建办)

3.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5376亿元,比去年增加300亿元。(市发展改革委)

4.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教育投入继续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二、重大项目

1.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集群,实施大数据发展行动,加强新一代人工智能研发应用,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多领域推进“互联网+”。(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大数据委、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2.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市发展改革委)

3.发展智能产业,拓展智能生活,建设智慧社会。(市大数据委)

4.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市大数据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

5.推动集成电路、第五代移动通信、飞机发动机、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发展,实施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推进智能制造,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大数据委、市发展改革委)

6.今年再压减钢铁产能3000万吨左右,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左右,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7.启动一批科技创新重大项目,高标准建设国家实验室。(市科技局)

8.鼓励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融通创新,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市科技局)

9.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大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开放创新资源,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形成线上线下结合、产学研用协同、大中小企业融合的创新创业格局,打造“双创”升级版。(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10.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市发展改革委)

11.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完成易地扶贫搬迁280万人(贵阳市完成易地扶贫搬迁2042人搬迁入住,10048人房屋主体工程建设)(市农委〈市扶贫办〉、市移民局)

12.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全面整治黑臭水体。(市水务管理局、市生态文明委)

13.加强地下水保护和修复。(市水务管理局)

14.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收费政策。(市水务管理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15.深入推进水、土壤污染防治,今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要下降2%。(市生态文明委、市水务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

16.扩大湿地保护和恢复范围。(市生态文明委)

17.完成造林1亿亩以上,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面积增加到3000万亩。(市生态文明委、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

18.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管理局)

19.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市农委)

20.改善供水、供电、信息等基础设施,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贵阳市51公里)。(市水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大数据委、市交委)

21.稳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厕所革命”和垃圾收集处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农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发展改革委)

22.今年再进城落户1300万人(贵阳市13万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市公安局)

23.完善城镇规划,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健全菜市场、停车场等便民服务设施,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市规划局、市交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4.有序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市城乡“三变”改革办、市委群工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5.加强排涝管网、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建设。(市水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2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市发展改革委)

27.坚持共商共建共享,落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市发展改革委)

28.实施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29.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在铁路、民航、油气、电信等领域推出一批有吸引力的项目,务必使民间资本进得来、能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30.加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运用“互联网+”发展新就业形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1.推动国际大通道建设,深化沿线大通关合作。(市商务局)

32.扩大国际产能合作,带动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走出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

33.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加快“双一流”建设,支持中西部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市教育局)

34.继续实施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市教育局)

35.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今年开工580万套(贵阳市今年启动实施5.8万套)。(市城乡“三变”改革办)

36.做好地震、气象、地质等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政府应急办、市综合应急救援〈消防〉支队)

37.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38.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三、重大改革

1.大幅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市质监局)

2.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标达标,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来一场中国制造的品质革命。(市质监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4.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各类证能减尽减、能合则合,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市工商局)

5.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减一半。(市编委办、市政府服务中心、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法制局、市发展改革委)

6.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市发展改革委)

7.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发展改革委)

8.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的也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市政务服务中心)

9.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市政务服务中心)

10.大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市编委办)

11.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通信息孤岛。(市大数据委)

12.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市政务服务中心)

13.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市财政局、市国税局)

14.加大中介服务收费清理整顿力度。(市发展改革委)

15.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市财政局)

16.改革科技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绩效评价要加快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市科技局)

17.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市科技局)

18.对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科研人员,采取灵活的薪酬制度和奖励措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19.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20.有悖于激励创新的陈规旧章,要抓紧修改废止;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的繁文缛节,要下决心砍掉。(市法制局)

21.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推动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支持企业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2.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改革试点,赋予更多自主权。(市国资委)

23.继续推进国有企业优化重组,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瘦身健体,提升主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市国资委)

24.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国资委)

25.全面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认真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破除各种隐性壁垒。(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26.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市科技局)

27.加快技术、土地等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深化资源类产品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打破行政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市发展改革委)

28.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抓紧制定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市财政局)

29.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使财政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市财政局)

30.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和企业兼并重组。(市国资委)

31.加强金融机构风险内控。(市政府金融办)

32.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健全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监管,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市政府金融办)

3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国资委)

34.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扩展普惠金融业务,规范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政府金融办)

35.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推动债券、期货市场发展。(市政府金融办)

36.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7.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协调推进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下大力气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题。(市卫生计生委)

38.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以更加有效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市生态文明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

39.省级政府对本辖区债务负总责,省级以下各级地方政府各负其责,积极稳妥处置存量债务。(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国资委)

40.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国资委)

41.加强扶贫资金整合和绩效管理。(市农委〈市扶贫办〉)

42.推动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43.深化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市生态文明委)

44.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改革。(市国土资源局)

45.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新增耕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所得收益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和支持乡村振兴。(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

46.简化外资企业设立程序,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47.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8.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市地税局)

49.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继续实行差别化调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0.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化机构改革,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市编委办)

四、重大政策

1.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市政府金融办)

2.加强新兴产业统计。(市统计局)

3.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实现高速宽带城乡全覆盖,扩大公共场所免费上网范围,明显降低家庭宽带、企业宽带和专线使用费,取消流量“漫游”费,移动网络流量资费年内至少降低30%。(市大数据委)

4.加大“僵尸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力度,做好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市国资委、市工商局)

5.大幅扩展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市国税局)

6.大幅提高企业新购入仪器设备税前扣除上限。(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7.实施企业境外所得综合抵免政策。(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8.扩大物流企业仓储用地税收优惠范围。(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9.继续实施企业重组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到期优惠政策。(市地税局)

10.全年再为企业和个人减税8000多亿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11.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2.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10%。(贵阳供电局、市发展改革委)

13.全年要为市场主体减轻非税负担3000多亿元。(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14.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优质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将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15.拓展保险市场的风险保障功能。(市政府金融办)

16.严禁各类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等行为。(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国资委)

17.深入推进产业、教育、健康、生态和文化等扶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市农委〈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文明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交委)

18.对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定贫困人口,因户因人落实保障措施。(市民政局)

19.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新产生的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要及时纳入帮扶。(市农委〈市扶贫办〉)

20.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改进考核监督方式。(市农委〈市扶贫办〉、市监委)

21.促进农林牧渔业和种业创新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市农委)

22.坚持提质导向,稳定和优化粮食生产。(市农委)

23.加快消化粮食库存。(市粮食局)

24.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

25.加强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改革发展的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6.加强对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的支持。(市发展改革委)

27.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8.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市旅游发展委、市发展改革委)

29.加大西部、内陆开放力度,拓展开放合作新空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30.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扩大电信、医疗、教育、养老、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放。(市发展改革委)

31.全面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经验,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市商务局)

32.推动加工贸易向中西部梯度转移。(市商务局)

33.加大对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力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教育局)

34.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向艰苦地区、特殊岗位倾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5.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4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

36.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把基层医院和外出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全部纳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

37.加大医护人员培养力度,加强全科医生、儿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

38.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市财政局)

39.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市卫生计生委)

40.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1.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抚恤优待等标准。(市民政局)

五、其他任务

1.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文明委)

4.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市政府金融办、市公安局)

5.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继续下降。(市生态文明委)

6.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实行限期达标。(市生态文明委)

7.开展柴油货车、船舶超标排放专项治理,继续淘汰老旧车。(市生态文明委、市交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8.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分类处置。(市城管局、市生态文明委、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9.全面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市生态文明委、市发展改革委)

10.严格环境执法和问责。(市生态文明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

11.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市农委)

12.促进农村移风易俗。(市文明办)

13.大力培育乡村振兴人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4.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文明委)

15.推进消费升级,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16.推动网购、快递健康发展。(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17.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惩处、决不姑息。(市工商局)

18.今年高校毕业生820多万人,再创历史新高,要促进多渠道就业,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

19.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管理和保障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20.扩大农民工就业,全面治理拖欠工资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1.要健全劳动关系协商机制,消除性别和身份歧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2.切实降低农村学生辍学率,抓紧消除城镇“大班额”,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市教育局)

2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市教育局)

24.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市教育局)

25.加强师资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市教育局)

26.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市卫生计生委)

27.改善妇幼保健服务。(市卫生计生委)

28.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注重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提升监管效能,加快实现全程留痕、信息可追溯,让问题产品无处藏身、不法制售者难逃法网,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9.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0.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安居宜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1.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居家、社区和互助式养老,推进医养结合,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市民政局)

32.关心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加强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妇联)

33.做好伤残军人和军烈属优抚工作。(市民政局)

34.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市残联)

35.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市民政局)

36.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发展改革委)

37.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普法责任制。(市司法局)

38.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市信访局、市委群工委、市委政法委)

39.创新信访工作方式,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市信访局)

40.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市安监局)

41.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传销等突出问题,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

42.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市社科联、市委群工委、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委讲师团、市委党校、市地方志办、市社科院、市属高校)

43.建好新型智库。(市社科联、市委群工委、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委讲师团、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委党校、市民政局、市地方志办、市社科院、市属高校)

4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市政府办公厅)

45.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法制局)

46.加强审计监督。(市审计局)

抄送: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群工委、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文明办、市编委办、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

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市社科联、市社科院。

市政府应急办,市邮政管理局,市综合应急救援〈消防〉支队。

贵阳供电局。

(共印6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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