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明区设立兰花都街道的批复

文 号: ​筑府函〔2023〕9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3-02-18 发布时间: 2023-02-28 17:09
文件有效性:

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明区设立

兰花都街道的批复

筑府函〔2023〕9号

南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设立兰花都街道的请示》(南府报〔2022〕100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设立兰花都街道。兰花都街道辖原小车河街道秀园社区、兰花社区、广场社区、花绘社区、都会大街社区、金园社区、花园社区、公园中路社区。设立兰花都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公园中路社区。

二、行政区划调整后,小车河街道辖花绣社区、花都社区、延都社区、古楼社区、丽园社区、延秀社区、彩园社区、花锦社区、富园社区,街道办事处驻延秀社区。

三、你区在实施行政区划调整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四、你区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处置,加强舆论引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

五、你区要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相关工作,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行政区划调整完成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贵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创文章,作者:市政府办公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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