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文 号: 筑府函〔2022〕27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2-07-01 发布时间: 2022-07-01 09:25
文件有效性:

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水土保持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筑府函〔2022〕27号


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请予审定〈贵阳市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筑水字〔2022〕1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阳市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你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筹和指导,督促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严格抓好《规划》的执行和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市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规划》确定的总体部署及目标,明确责任,严格监管措施,强化工作落实,共同做好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提供重要的基础支撑。


2022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创文章,作者:市政府办公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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