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阳贵安2021—2024年冬修农田水利损毁设施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文 号: 筑府函〔2021〕95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1-12-13 发布时间: 2021-12-13 19:29
文件有效性:

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阳贵安2021—2024年

冬修农田水利损毁设施修复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筑府函〔2021〕95号


市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呈请审定〈贵阳贵安2021—2024年冬修农田水利损毁设施修复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请示》(筑农呈〔2021〕136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贵阳贵安2021—2024年冬修农田水利损毁设施修复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有关单位及各区(市、县)、贵安新区各乡(镇),按《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要求,严把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抓好贵阳贵安冬修农田水利损毁设施修复项目建设工作。

附件:1.贵阳贵安2021—2024年冬修农田水利损毁设施修复项目实施方案

      2.贵阳贵安农田水利设施损毁情况调查汇总表

贵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贵阳贵安2021—2024年冬修农田水利损毁

设施修复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冬春农田水利暨高标准农田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全市冬修农田水利损毁设施修复项目建设,进一步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增强农业抗灾减灾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冬春农田水利暨高标准农田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把恢复修缮农田水利损毁设施建设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通过加强财政资金保障,政府推动受益农户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快健全农业灌溉设施体系,补齐水利设施短板,切实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夯实粮食安全和农业现代化基础。

二、目标任务

贵阳市2021年至2024年修复损毁提灌站75座(其中:花溪区9座、乌当区3座、白云区3座、清镇市15座、修文县16座、息烽县7座、开阳县22座),修缮损毁田间水利设施999处(其中:花溪区98处、乌当区165处、白云区10处、清镇市88处、修文县243处、息烽县134处、开阳县261处)。

贵安新区修复损毁提灌站13座(其中:高峰镇10座、湖潮乡2座、马场镇1座),修缮损毁田间水利设施42处(其中:高峰镇25处、党武镇5处、湖潮乡11处、马场镇1处)。全市农田水利损毁设施修复完成后,可解决农田灌溉面积 29.6万亩。

2022年,贵阳市修缮损毁提灌站21座,修缮损毁田间水利设施229处;贵安新区修缮损毁提灌站3座,修缮损毁田间水利设施3处。

2023年,贵阳市修缮损毁提灌站27座,修缮损毁田间水利设施385处;贵安新区修缮损毁提灌站5座,修缮损毁田间水利设施20处。

2024年,贵阳市修缮损毁提灌站27座,修缮损毁田间水利设施385处;贵安新区修缮损毁提灌站5座,修缮损毁田间水利设施19处。

对动态新增的农田水利设施,由各区(市、县)结合实际情况纳入修复计划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各区(市、县)及贵安新区各乡(镇)政府要坚持先急后缓、突出重点原则,深入村(社区)调查,听取群众意见,摸清损毁严重的田间水利设施情况,根据摸排情况制定本地冬修水利实施方案,并及时将各项指标、任务和建设内容分解到乡(镇)、村组和具体项目上。重点围绕500亩以上坝区,粮食主产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重点对农业水利设施薄弱、粮食生产功能主产区及易发生自然灾害的区域,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二)精心安排,组织实施。各区(市、县)及贵安新区各乡(镇)政府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积极部署、科学组织、精心铺排,严格按工作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其中,2022年建设任务要于2022年4月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2年6月完成县级验收,2022年7月前完成市级复核并拨付市级补助资金;2023年及2024年建设任务及时限,由市农业农村局视2022年目标完成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并另行文下发各区(市、县)及贵安新区各乡(镇)执行。

(三)检查验收,确保质量。市农业农村局要对各区(市、县)、贵安新区各乡(镇)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指导,项目完工并经县级验收后,根据县级验收报告、资金决算、完工项目清单等,委托第三方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拨付资金,未达到验收条件的,一律不予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负责组织第三方对各区(市、县)、贵安新区各乡(镇)验收结果进行复核认定,督促检查工程进度、质量、资金拨付等。各区(市、县)负责统筹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和方案,负责项目评审、立项、批复,组织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工作。项目概(估)算标准参照《贵州省小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2011版)执行。

(二)强化资金保障。按照县为主体,先建后补原则,贵阳市相关区(市、县)冬修农田水利损毁设施修复项目建设资金由市、县财政按7∶3比例进行补助,区(市、县)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市级在各区(市、县)验收基础上委托第三方进行复核,根据复核情况进行补助。贵安新区项目建设资金由贵安新区财政局全额补助。各区(市、县)、贵安新区要将冬修农田水利损毁设施修复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强资金监管,杜绝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

(三)强化宣传引导。冬修农田水利损毁设施修复项目建设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基础性工作,农民群众是最大的受益者,同时也是投入的主体之一,各区(市、县)、贵安新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冬修水利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广大农民投工投劳,激发干部群众投身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为修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2

贵阳贵安农田水利设施损毁情况调查汇总表

区县市 修缮经费估算(万元) 提灌站损毁 田间水利设施损毁 备注
损毁灌溉提灌站(座) 设计灌溉面积(亩) 修缮需要经费(万元) 田间水利设施损毁(处) 设计灌溉面积(亩) 修缮所需经费(万元)
花溪区 1478.35 9 2650 67.86 98 19025 1410.49
乌当区 4607.7 3 2100 105 165 73165 4502.7
白云区 240 3 650 39 10 1540 201
修文县 5827.5 16 5449 210 243 21416 5617.5
开阳县 11169.5 22 6583.25 310.9 261 77462.7 10858.6
息烽县 4763.55 7 2360 250 134 27163 4513.55
清镇市 3253.5 15 7600 234 88 38149 3019.5
小计 31340.1 75 27392.25 1216.76 999 257920.7 30123.34
贵安高峰镇 122 10 3300 47 25 4250 75
贵安党武镇 200 0 0 0 5 550 200
贵安湖潮乡 25 2 500 20 11 465 5
贵安马场镇 70 1 800 50 1 1000 20
小计 417 13 4600 117 42 6265 300
合计 31757.1 88 31992.25 1333.76 1041 264185.7 304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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