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发〔2016〕9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6-05-12 | 发布时间: | 2016-05-13 22:25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机制提升政府
执行力落实力的通知
筑府发〔2016〕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各级政府执行力落实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加快实现“一个目标、三个建成”战略目标,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强化工作落实和督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提升政府执行力落实力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强调抓执行落实的极端重要性,指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求“情况要摸清、目的要明确、任务要具体、责任要落实和措施要有力”,形成了“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施政新风。近年来,市政府坚持以抓执行落实为导向,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紧扣主基调、实施主战略,大力推进“六大工程”,全面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新突破。但仍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落实不够、创新不够“两大短板”,一些干部在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担当作为提高效能、转变作风落细落小、开拓进取改革创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勤政廉政从严治政等方面存在不小差距。“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守底线、走新路、打造升级版、奋力建成创新型中心城市”的决胜阶段, 目标任务已定、发展路径已明,关键要全面执行和精准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强化学习意识、创新意识、决战意识、看齐意识,以忠诚为魂、人民为本、法治为先、担当为要、廉洁为基,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抓执行落实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劲头,咬定目标干、只争朝夕干、与时俱进干、担当责任干、齐心协力干,扎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不折不扣兑现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二、明确抓执行落实的责任分工
(一)强化政府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各级政府是抓落实的责任主体,对抓落实负总责。决策时要明确具体目标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形成责任分解方案同步印发。决策实施后要定期检查、督办问责,及时协调解决抓落实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抓落实的各项工作。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抓落实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抓分管领域工作落实,并及时向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工作推进情况。
(二)强化部门和单位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是本行业、本领域推进工作落实的责任主体。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要采取召开工作部署会、印发任务通知书等形式进行安排部署,逐项细化分解,制定落实措施,具体组织实施。对涉及多个部门、地区的落实事项,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统筹职责,主动对接协办部门和地区,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工作落实;协办部门和地区要认真履行配合职责,主动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本单位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业、本领域抓落实负首要责任。要统筹安排本行业、本领域抓落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分管负责同志是本部门本单位抓落实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分管工作抓落实的组织协调,并向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工作推进情况。
(三)强化政府及部门办公厅(室)抓落实的统筹督办责任。政府办公厅(室)是本级政府的运转枢纽,负责工作落实的综合统筹、督办督查,推进各项督办事项落实到位。各级政府督查机构要按照本级政府关于督办督查工作的分工安排,开展重点督查、专项督办等工作。部门及单位办公室是本部门本单位抓落实的综合服务机构,牵头负责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任务的细化分解,逐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处(室)、工作要求,并适时开展督促检查、跟踪督办,及时汇总落实情况。对涉及多个处(室)的工作任务,要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处(室),做好联络沟通、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创新抓执行落实的工作举措
(一)建立重要文件学习解读制度。建立市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门和市委重要文件学习解读报告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分管副秘书长协助、牵头承办的市直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召开学习解读会,对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门和市委出台的政策性和工作部署性文件进行学习解读。重点解读内容为:文件出台的背景,提出的新政策、新安排、新要求,我市可向上争取的政策、项目、资金、试点示范,文件实施可能对我市带来的新挑战、产生的新影响,我市落实相关文件的基本考虑和主要打算。原则上,在重要文件出台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学习解读,特别重大的要第一时间开展学习解读。牵头承办部门和单位要在学习解读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报告学习解读情况,并同步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二)实施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管理制度。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门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结合工作职能,梳理汇总、分解细化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制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逐项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中长期任务要分解到年、年度任务分解到季、阶段性任务分解到月、特别重要的阶段性任务分解到周,并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重要事项,牵头部门要主动与协办单位会商,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切实推动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的清单化管理。
(三)健全完善重点工作任务定期调度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定期对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梳理存在问题,研究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原则上,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分管负责同志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全面掌握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分管负责同志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研究分管领域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具体承办单位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推动工作落细落实。同时,政府办公厅(室)、督办督查机构要强化“四重”(重要经济指标、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大会议活动、重要工作)联席会议调度,由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督办督查局局长或副局长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市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四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健全完善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化管理制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适时建账、季度对账、半年查账、年底交账的要求,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逐项建账,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时序进度、工作措施、责任人。严格对表对标、对账查账,对工作台账实行周调度、月自查、季汇总,及时掌握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完成的任务开展复核确认,及时销号,逐项销账。通过建账、对账、销账,实现抓落实工作全流程精细化管理。
(五)健全完善工作反馈报告制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要求,强化工作信息反馈上报。各级政府向上级政府,政府部门向本级政府,政府及部门班子成员向本级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报告落实情况。对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明确反馈时限要求的,严格按照要求反馈;未明确时限要求的,每季度汇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上报。反馈推进落实情况要实事求是、及时有效,既要报告推进的具体情况、存在问题,也要报告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
四、强化执行落实的督查督办
(一)突出督查重点。各地各部门要以“守底线、走新路、打造升级版”为总揽,紧紧围绕“一个目标、三个建成”战略目标,立足工作职责,对照创建新生态链、打造三个“姊妹篇”、发挥“四轮驱动”、建设“千园之城”、疏老城建新城、“八个一批”项目、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重点内容,立足本地本部门工作职责,精心谋划,研究制定《年度重点督查工作计划》,对抓执行落实的重点方向进行精准定位,敢于担当抓执行,主动作为抓落实,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细化督查分工。按照“分工协作、权责一致、归口督办”的原则,政府办公厅(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牵头负责以政府名义印发的重要文件需要督查落实事项、政府主要领导在各类材料上批示由其他分管领导牵头办理的事项、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及在各类材料上的批示交办事项、政府安排的单项督查工作等督办落实;督办督查机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具体负责政府“四重”工作、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及在各类材料上批示由各级政府和部门办理事项、政府安排的综合督查等督促办理;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项督查。
(三)创新督查手段。各地各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承办、谁落实、谁督查”原则,对《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重点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在采取调度督查、联合督查、高位督查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随机抽查、暗访督查、回访督查力度,切实提高督查时效性针对性。对推进滞后、落实不到位的事项及责任人,要在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各级政府每年要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对重要经济指标、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程项目等落实情况开展2-3次全方位监督评价,倒逼责任单位抓好落实。
(四)强化跟踪问效。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跟踪问效,及时通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推进滞后、落实效果不好的,分管负责同志要向具体承办人提出预警,督促加快进度;未按规定时限或要求完成的,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落实,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说明原因。
(五)推广运用大数据督查。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大数据、“互联网+督查”在提升效能、精准管理、协调联动等的重要作用,统一使用全省政府督查管理平台办理督查事项,实现任务交办、工作推进、台账调度、落实反馈、办结归档全流程网上办理,全力打造网络化、数字化工作落实新体系。同时,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将大数据督查管理平台运用与“数据铁笼”计划实施紧密结合,加快数据产生、积累、汇总,实现“工作流”与“数据流”同步,切实做到“人在干、云在算”,运用“大数据”推动“大落实”。
(六)强化督查力量建设。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督查机构,充实督查力量,厘清督查职责。有条件的综合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明确专门的处(室)和专职人员负责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督查工作。要加快建立督查专员制度,选配政策水平高、经验丰富、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专职、兼职、特聘督查专员,加强督查力量,推动工作落实。各地要重视督查干部队伍建设,加大督查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大胆使用督查干部,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予以重用;要通过集中培训、挂职锻炼、干部交流等多种途径,提高督查干部综合协调、把握政策、调查研究、决策参谋等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善抓落实的督查干部队伍。
五、进一步完善抓执行落实的考核激励问责机制
(一)建立考核机制。市、区(市、县)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要建立积分管理制度,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领导批示、重大督查活动、交办督办事项情况等)情况实行积分管理。各级各部门坚持每月开展1次自查,每季度末将本季度贯彻落实情况、年底将积分管理情况报市督办督查局。实行积分管理考核和排名公示制度,积分结果经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对未按标准、时序进度完成的重点工作任务,要建立负面清单,由政府办公厅(室)、督办督查部门统筹调度,挂牌督办、跟踪督促;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整改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推动整改事项的落实。积分管理和负面清单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市综合绩效目标考核。
(二)建立激励机制。对各级各部门抓落实工作力度大、效果好、督查审计问题少的,要在资金、项目、政策、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奖励支持。对受国务院、省政府通报表扬的区(市、县、开发区),在获得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预算内投资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发行企业债券、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等激励支持基础上,市政府相关部门要配套给予激励支持。对落实政策措施成效明显、获得市政府通报表扬的区(市、县、开发区),参照国务院、省政府激励措施,市直各部门在安排市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市级产业基金补助、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等方面给予激励支持。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及时与国家、省相关部门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激励办法,兑现有关激励政策。
(三)建立问责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各级牵头主管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督办督查、审计等部门,严格按照相关问责办法制度,对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不力、进度严重滞后的,以及对抓落实工作敷衍塞责、庸政懒政怠政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视情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组织调整等方式严肃问责。问责处理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并作为各责任单位年度绩效目核考核、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2016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13日印发
筑府发〔20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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