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17〕195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7-11-13 | 发布时间: | 2017-11-17 19:38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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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函〔2017〕195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同意建立贵阳市网络市场监管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市工商局:
你局《关于建立贵阳市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筑工商报〔2017〕34号)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市工商局牵头的贵阳市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附件:贵阳市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17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贵阳市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网络市场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建立贵阳市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研究提出我市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思路以及促进大数据产业和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建议;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加强对网络市场监管的协同、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网络市场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大数据委、市网信办、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工商局为牵头单位。
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和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原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例会,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必要时可以由召集人临时主持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联络员会议,全体或者部分成员单位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提出我市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思路以及促进大数据产业和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建议,做好本部门涉及网络市场监管的相关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按照各尽其责、协同管网、依法治网的要求,指导地方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协调协作,增强监管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贵阳市网络市场监管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杜林林(市工商局局长)
副召集人:王 芹(市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何庆生(市发展改革委总规划师)
杨 宇(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副支队长)
周 勤(市商务局副局长)
申晓方(市质监局稽查局局长)
罗 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
宾建伟(市大数据委副主任)
潘 峰(市网信办专职副主任)
谢 畅(市供销社副主任)
卫春勇(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共印3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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