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办理贵阳轨道交通I号线第四工作段安云路站工程使用林地手续的批复

文 号: 筑府函〔2016〕25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6-03-11 发布时间: 2016-03-18 17:30
文件有效性:

——————————

筑府函〔201625

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办理

贵阳轨道交通I号线第四工作段安云路站

工程使用林地手续的批复

市生态文明委(市林业绿化局):

你委《关于报请同意向省林业厅申办贵阳轨道交通I号线第四工作段安云路站工程补征林地手续的请示》(筑生态文明委呈〔20167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委关于办理贵阳轨道交通I号线第四工作段安云路站工程使用林地手续的意见。

二、请你委尽快依法按程序向省林业厅报批。

     2016311

原创文章,作者:市政府办公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590.html

(0)
市政府办公厅的头像市政府办公厅
上一篇 2016年3月18日 下午5:26
下一篇 2016年3月18日 下午5:32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