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15〕208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5-11-12 | 发布时间: | 2015-11-27 17:4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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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函〔2015〕208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清镇市燕尾水库实物指标
补偿补助标准的批复
清镇市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清镇市燕尾水库实物指标补偿补助标准的请示》(清府呈〔2015〕8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制定的清镇市燕尾水库实物指标补偿补助标准。
二、你市要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土地被征收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你市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补偿,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2015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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