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15〕145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5-08-25 | 发布时间: | 2015-09-02 22:55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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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函〔2015〕145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贵阳分行设立贵阳市
债务平滑基金相关事宜的批复
市投融资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请审定〈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贵阳分行设立贵阳市债务平滑基金相关事宜的批复〉的请示》(筑投融办报〔2015〕154号) 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贵阳分行与贵阳市政府债务平滑基金方案》,设立贵阳市债务平滑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为市政府一类存量债务提供平滑服务。
二、同意成立贵阳市债务平滑基金管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贵阳市投融资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小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土储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履行平滑基金管委会相关职责和执行投资决策。
三、同意由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市政府出资人代表,按照基金设立相关要求参与基金设立工作;并由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贵阳市政府出资人代表,向基金公司分期出资并代持10%的股份,并受托远期溢价受让资管计划所持有基金公司90%的股权,回购股权所需资金列入地方债发行安排或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安排。
2015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贵阳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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