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14〕144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4-08-05 | 发布时间: | 2014-09-12 18:34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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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函〔2014〕144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清镇市
席关水库、大麦西水库、戈家寨水库实物
指标补偿补助标准的批复
清镇市人民政府:
你市《清镇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批修改完善后的席关水库、大麦西水库、戈家寨水库实物指标补偿补助标准的请示》(清府呈〔2014〕68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制定的清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席关水库、大麦西水库、戈家寨水库实物指标补偿补助标准。
二、你市要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土地被征收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你市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补偿补助,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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