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14〕6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4-01-07 | 发布时间: | 2014-03-03 17:55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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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函〔2014〕6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对
贵阳市创模工作开展省级技术预评估的函
省环境保护厅:
我市自2007年正式启动创模工作以来,在贵厅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创环保模范城,建生态文明市”的工作思路,按照创模要求,紧扣创模指标,创新创模机制,狠抓创模重点,强力创模攻坚,扎实有序推进创模工作。为及时查找和解决我市创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创模工作顺利达标,在贵厅的支持下,我市于2013年11月底邀请大庆市、郑州市和昆明市的国家级创模专家来筑开展创模自评估工作。自评估结果显示,通过5年的强力推进和攻坚,我市创模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我市2012年自评估工作提出的8项未完成创模指标中,“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0%”等3项指标已基本达到国家创模考核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市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市域垮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缺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20%”、“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等5项指标已接近国家创模考核要求。
我市认为,目前各项创模工作已基本达到省级技术预评估要求。现特向贵厅提出申请,恳请近期对我市开展创模省级技术预评估工作。
附件(略):1.贵阳市创模工作总体情况汇报
2.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报告
3.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技术总报告
4.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特色报告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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