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市级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25〕33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5-05-14 发布时间: 2025-05-30 09:32
文件有效性: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

市级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筑府办函〔2025〕3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市管企业:

为认真做好2025年市级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发挥督办示范效应和典型带动作用,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和质量,按照市领导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重点代表建议目录》《2025年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牵头及代表专业小组参与督办重点代表建议目录》《2025年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建议提案目录》《2025年市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目录》《2025年市政协各专委会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目录》印发,并对做好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办理建议提案的政治责任感和行动自觉,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办理重点建议提案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承办工作,做到定人、定责、定进度、定时限,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调查研究,注重实效

主会办单位对每一件重点建议提案都要认真研究,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找准关键点、突破口,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拿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切实把建议提案办理体现在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上。力求通过办理一件重点建议提案,解决一批类似问题,全面推动各项工作。

三、跟踪督办,接受监督

主会办单位要强化跟踪督办,确保重点建议和提案得到有效落实或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坚持开诚布公,主动接受监督回应关切,注重同步审查、依规公开。市政府办公厅将与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开展联合督办,加大全程跟踪督办力度,全面、准确掌握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情况,及时协调和帮助解决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级重点建议提案须于2025年7月25日前全部办理完毕并按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

办理过程中相关协调事宜,请与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办公室(联系人:陈小雨;电话:87988692、15985139354)、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联系人:胡海荣;电话:87987373、13595122560)、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联系人:詹朝娟;电话:87989822、18785188620)联系。

附件:1.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重点代表建议目录

      2.2025年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牵头及代表专业小组参与督办重点代表建议目录

      3.2025年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建议提案目录

      4.2025年市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目录

      5.2025年市政协各专委会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目录

      筑府办函〔2025〕33号附件1-5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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