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2011年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

文 号: 筑府发〔2011〕28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1-04-18 发布时间: 2011-04-18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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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2011年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

筑府发〔2011〕28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同时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部署和总体要求,我市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加快构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全面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确保重点中型水库、防洪城镇的防洪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努力保证中小河流和小型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程度地减轻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

(一)超前谋划,及早部署。充分认识防汛抗旱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超前谋划,及早部署,做到思想、组织、预案、工程、队伍、物资六落实,牢牢把握防汛抗旱工作的主动权。

(二)认真开展汛前安全检查。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已经开展了本地区、本部门的防汛抗旱工作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督促整改落实。为确保防汛抗旱检查不留死角、不存隐患,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须在全市范围内再次开展防汛抗旱大检查,要把病险水库、险工险段、在建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山洪易发区、工矿企业、人口密集区和中小学校等作为检查的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继续编制和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要结合2010年特大干旱灾害,重点加强易旱区抗旱应急预案和城镇供水预案修编,抓好街道社区、乡镇及有条件的行政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防汛抗旱预案以及水库水电站(含在建,下同)、灰渣库、尾矿库和受山洪威胁地区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要不断加强防汛抗旱预案的动态管理,开展预案演练和评估工作,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强化预案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将预案落实情况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

(四)加强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抓紧补充、备足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物资,做到缺什么补什么。重点水库特别是重点险工险段、重要水库,尤其是病险水库,要在现场备足备齐抢险物料;对已储备的物料,要加强管理,规范存放,不得挪作他用。承担防洪救灾物资贮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于201151日前如数准备就绪(具体任务见附件),并派专人负责保管,汛期如遇洪灾,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用。要加强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军警部队应急抢险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基层组织和公民在防灾减灾、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

二、强化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

(五)建立健全乡镇防汛组织机构。乡镇防汛组织是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把建立健全乡镇防汛组织作为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重点来抓,所有乡镇要成立防汛指挥部,设立办事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防汛责任和工作目标,制订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六)认真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印发的《地方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在工程建设、汛前准备、队伍组织、工程管理、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等各个环节要逐级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内容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并贯穿于防汛抗旱工作全过程。要逐一落实辖区内各类水库水电站(灰渣库、尾矿库)、防洪城镇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易旱区域、缺水城镇的抗旱行政责任人,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七)着力做好水旱灾害预警预报。加强中短期天气、水雨情预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监测力度,提高灾害预报的超前性、预见性,不断提高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要根据洪涝和干旱灾害的发生发展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加强防汛抗旱会商频次,增强决策科学性;要加强小尺度、局部性灾害的监测预报,群专结合,及时发布山洪、泥石流、滑坡等预警信息,为群众及时准确掌握预报成果、提前安全转移提供优质服务。

(八)继续抓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管理。各区(市)县要加强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根据《贵州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暂行)办法》负责落实好本地年度运行维护费,同时配合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二期工程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我市防汛抗旱预警预报、决策支持能力和水平,真正把我市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九)切实完善防汛抗旱社会化保障体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及各部门、社会各行业承担的防汛抗旱责任,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责。要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防汛抗旱投资体制,各级财政用于防汛抗旱的预算内资金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增加;要以社区、村镇、学校、企业等为单位,通过编制预案简本、科普读物、影像资料、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对公众避险救灾知识的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的避险自救意识和能力。

三、全力做好防洪保安工作

(十)抓好水库水电站、灰渣库、尾矿库安全度汛。要严格实行水库水电站汛期五落实一问责制度,即每座水库水电站必须落实2人以上值守人员、落实固定值班地点、落实值班经费、落实通信设备、落实应急预案,对不按要求做到五落实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病险水库水电站,要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对灰渣库、尾矿库,要落实汛期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巡查制度,及时巡查排险;对在建水利水电工程,要编制和完善年度度汛方案,落实防汛组织机构,明确管理、施工双方的防汛责任;对影响泄洪的建设项目,要合理安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务必在汛前达到安全防洪标准;对未安排处理的病险水库,要在现场备好抢险物料,落实好抢险措施,保证度汛安全。

(十一)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各区(市)县要抓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认真落实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机构、责任人、预案,完善预警预报机制,加强山洪灾害防御演练,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防御体系。要落实汛期监测、预警预报、人员紧急撤离方案等措施,切实做到早预防、早转移、少损失。对重大隐患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要加强排查,落实监测人员;对可能发生危险的地区,要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尽量避免人员伤亡。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制止违章开矿、乱砍滥伐、侵占河道等行为,最大限度规避或减少山洪灾害的发生。

(十二)抓好城镇防洪排涝工作。要依据城镇建设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城镇防洪规划和应急抢险预案,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要加强城镇排水管网的检查,搞好河道沟渠的清淤和水毁设施的修复,及时检修排水泵站、闸坝等防汛设施,加强管理维护工作,确保涝水及时外排。要依法加强城镇行洪河道、排水沟渠、蓄水坑塘的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填埋河道沟渠及搭建违章建筑,严格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在汛期到来前清除阻洪建筑,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十三)强化24小时防汛值班制,抓好突发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险情灾情信息管理和报告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理顺报送机制,及时了解掌握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信息,努力提高险情灾情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强化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从事值班工作。值班期间要有领导干部带班,并做好防范突发水旱灾害的应急准备,确保发生突发险情灾情反应迅速,处置突发水旱灾害事件及时。

四、切实加强抗旱工作

干旱是我市发生较频繁、较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给我市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尤其是2010年特大干旱灾害,给我市人畜饮水和工、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因此务必要树立抗大旱、救大灾的思想,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保障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努力把旱灾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十四)加强抗旱水源管理和调度。在全面掌握本区域地表、地下和过境水的基础上,科学调度,合理配置,优先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兼顾发电、航运等生产需求。要在确保防洪安全前提下,加强洪水资源利用,尽可能增加工程蓄水,尽量多引、多提、多拦、多蓄水,努力增加抗旱水源。

(十五)加强城镇抗旱工作。加强城镇抗旱基础工作,了解掌握干旱缺水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供水和用水的水源、结构等情况。要加强城镇抗旱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城镇供水动态,统计上报有关信息,提出城镇抗旱的决策参谋意见;要结合去年特大干旱灾害的特点制订城镇应急供水预案,做好应急水源调度与运用等措施准备,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确保城镇供水安全。

(十六)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加大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并大力开展小型蓄水、引水、提水工程建设,千方百计增加蓄水、引水、提水能力;要对现有小水库、小塘坝、小水池等蓄水工程进行清淤扩容、续建配套、除险加固,对老化失修的泵站、渠道等灌溉设施要抓紧修复改造,更好发挥工程效益。

(十七)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管理。积极探索组建农民抗旱协作组织,健全抗旱服务网络,推动抗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各抗旱排涝服务队和农机服务站要做好工程设施维护配套、物资设备供应和维修等准备工作,急农民所急、想农民所想、办农民所盼,积极主动地深入田间地头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防汛抗旱工作事关全市工作大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尽快健全防汛抗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切实做好防汛抗旱的各项工作,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2011年防洪抢险应急物资贮备任务安排

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2011年防洪抢险应急物资贮备任务安排

为切实做好今年防洪抢险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置可能出现的各类险情,保障我市汛期抢险工作的需要,经研究,现将有关单位2011年防洪抢险应急物资贮备任务安排如下:

市供销社贮备箩筐2000副,铲、镐各3000把,抬杠1500根,铲、镐必须上好手柄;贮备编织袋(麻袋)20000条、8号镀锌铁丝500公斤;

市城管局所属河道管理处贮备麻袋5000条,斧头100把,锄头、铁铲200把,斧头、锄头、铁铲要求上好手柄;

市物资集团公司贮备50MM供电铜芯电缆1000米,内胎50条,汽油抽水泵20台,潜水泵10,汽油发电机10台;

贵阳军分区准备20支橡皮艇;

市交通运输局准备卡车10辆;

市林业绿化局准备圆木、方子各50立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准备挖掘机2台;

市城区防洪指挥部准备1500件救生衣、800件雨衣、30个应急灯、300个救生圈;

市公安局准备10只橡皮艇、500件救生衣、500件雨衣、50个应急灯、20架梯子、200个救生圈、100根绳子;

市民政局准备500床棉被、30顶帐篷;

市财政局预备防洪救灾资金 300万元。

承担防洪救灾物资贮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于201151日前如数准备就绪,并派专人负责保管。汛期如遇洪灾,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用。所调用的物资由市人民政府根据调用数量和损坏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如当年汛期没有调用,汛期过后(当年10月底),由各单位自行处理,贮备物资占用贷款资金由市政府按同期贷款利息给予补贴。各区、市、县和各行业、各系统的防洪抢险救灾物资,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行业系统的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自行安排落实。

主题词:水利 防汛 抗旱 意见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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